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兑奖须知
1. 开奖次日起30天内为兑奖期,逾期按弃奖处理,弃奖奖金按规定存入调节基金。
2. 单票中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彩中心兑奖处兑奖,单票中奖金额低于3000元者,在有效期内持中奖彩票到任一投注站兑奖
3.单注奖金一万元(不含一万元)以上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由当地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代扣代缴。
1. 开奖次日起30天内为兑奖期,逾期按弃奖处理,弃奖奖金按规定存入调节基金。
2. 单票中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须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彩中心兑奖处兑奖,单票中奖金额低于3000元者,在有效期内持中奖彩票到任一投注站兑奖
3.单注奖金一万元(不含一万元)以上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由当地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