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裁判4

首先,逆转的王牌

黑暗的小屋里,有人在画画,最后签上了JOVE。

在同一个黑暗的小屋里,两个神秘的人正在和种马打架。

:打开卡片。

KKKAA

:你输了。

: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抱歉,我卷入了一些麻烦的事情。

:嗯,就是这样。

:死了,打死了。

别这么说。不管怎样,警察要来了。

:请...如果有什么...

4月20日上午9点37分,

地方法院被告休息室3

我们的主角王尼希先生出场了。显然,今天的第一个辩词是谋杀让他非常紧张,但幸运的是,老师牙琉雾人鼓励了他。老师告诉他,今天的被告是他多年的朋友,事发当晚还和他一起吃过饭,所以最后不能抛弃他。与被告见面后,王尼希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为什么不选择特级教师雅琉做律师,而选择他这个新人?

:...到时候你就明白了。

王尼希:咦?

如果是你,你能做到。展示你的自信。

65438+当天上午00

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首先,被告进入法庭。

裁判:真可惜!我好久没见你了。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再次遇见你。城步唐军。

成不同:我希望我能忘记过去。现在我只是一个可怜的钢琴家。

柳井正:没想到会用这种方式超度你。

成不同:柳井督察先生,你真的没变。

事件陈述:几个要点

1.城步唐军在这家餐厅当钢琴师。

2.从凶器的瓶子开始。瓶子上沾有被告人程步堂君的指纹。仔细检查后会发现是空的(自己手动检查)。

3.受害者是一只乌龟。当晚第一次和城步唐骏见面,和城步唐骏玩梭哈。

4.Stud是赌博,是犯罪,所以律师声称他们没有赌博,只是赢了或者输了。

为时间之夜的胜利或失败作证。

关于决斗

程步堂:虽然我是钢琴家,但很少弹钢琴。

成步堂:我的工作就是和有趣的客人比赛,当然是梭哈。

城步通:现场的房间是店里的一个景点,举行胜败的地方。

成步堂:规则也很正规,游戏是两组扑克玩。

成步堂:...当然只是单纯的游戏,客人也很满意。

询问:

查询可以得到的信息:诚步堂玩了7年梭哈,完全赢了。现场的小屋被黑社会用来进行秘密交易。为了防止作弊,扑克有两种:背蓝和背红。

裁判:够了。你的胜败见证我大致了解了。现在我希望你能解释一下那晚发生了什么。

程步堂:不可思议。我现在正在为胜败作证,突然提出这样的要求。我以为能听到律师的“反对”。

王尼希:没有,我不小心成了观众。

柳生:等一下,城步先生,我也希望从你口中听到事情的经过。

裁判:那么被告,纠正你的证词。

证词修改:增加“我对事件保持沉默,但我没有接触凶器”

王尼希:反对!出示证据,还有上面有唐骏指纹的凶器瓶。

一番对话后(懒得翻译= =b)证据更新,唐布的指纹是他反握时留下的。柳井以为这样的指纹只有在作案时才会留下。但当裁判询问被告如何解释此事时,程步堂先生表示对事件保密。正当裁判认为城步唐骏先生非常不合作时,刘亚提出了异议。那天报警的人是程步堂君本人,他在现场附近用手机报的警。因为现场在地下二层,手机信号被屏蔽,所以程步堂先生回到一层,在那里报案(拿到证据后,发现电池盖坏了,用胶带粘着,王尼希纳闷为什么不去换。他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会知道,但这是给他的一个真正的夜晚礼物)。刘亚认为,被告不仅没有逃跑,而且还按照公民的义务通知了警方。不能说他不合作。而且,公诉人只是说,案发时被告在现场。他为什么这么说?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决定性的证人。

新证人进入法庭。

:(颤抖ing...)

柳井正:那么,证人,名字和职业。

裁判:等等,这是什么?

柳井:大概是怕,因为律师的角(王尼希的头发真的有点像角...)

王尼希:(什么和什么)

裁判:别担心,我会打破那个角球。

:...真的吗?

裁判:为了不侮辱我,这个木锤!所以出来吧。

王尼希:不要做无关的约定。

目击者自我介绍:住在僻静的地方,在餐厅做服务员,为客人提供各种杀人,摄影也是其中之一,所以当晚就拍了这样的照片(从雅香的照片开始)。

为事发当晚发生的事情作证:

雅香:那天晚上,因为客人的邀请,我负责发牌。

雅香:那天晚上很冷,两个人都戴着帽子在打游戏。

亚香:受害者一直把火箭项链挂在脖子上赌输赢。

雅香:在最后结局结束的那一刻,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雅香:那人扑向受害者,勒死了他!

王尼希:不可能,程步堂先生不会输的。

刘亚:毕竟,七年没有失败?

柳井正:我做了七年检察官,没输过。

柳井正:我们看事发瞬间的照片,很明显从筹码数量来看,是一步一步的(从证据筹码的照片开始)

询问:

王尼希:反对!是的,“那个人跳到受害者身上勒死了他!”“出示证据《蒲福英郎的解剖记录》。受害者显然是被瓶子杀死的。

获取证据现场的照片2

证词修改:被告勒死被害人,然后用酒瓶敲他。

王尼希:反对!是的,“受害者一直把火箭项链挂在脖子上赌输赢。”出示证据“现场照片2”。照片中的受害者甚至没有戴火箭项链。

如果这位证人说的是实话,那么火箭项链在杀人后就消失了,只有一个人(唐卜)可以摘下项链,也就是说,被告是摘下火箭项链而不是勒着被害人的脖子。

裁判:...

Yanet:...

观众:...

裁判:被告,对吗?

城步堂:…

裁判:...说到这个。

成步堂:什么?

裁判:我现在才发现,你脖子上好像挂着什么东西。

成不同:你是说这个?这确实是一条火箭项链,里面有照片,我女儿的照片。

为结果作证)_

亚翔:双方都是3500筹码起步。

亚香:薯片是店里的,有两种尺寸。

雅香:游戏里的赢家是……对,受害者。

雅香:被告,在最后的结局,还是输了。

雅香:在决定性的时刻,被告拿着瓶子...

提问:可以,“薯片是店里的东西,有两种薯片。”威慑,和深度追击,得到筹码分成100分和1000分的信息,要求他们加入作证。

证词修改:筹码分为100点和1000点。

王尼希:反对!是的,“游戏中的赢家是……是的,受害者。”出示证据“芯片照片”。受害者真的赢了吗?大筹码代表1000点还是小筹码代表1000点?如果大筹码代表1000分,那么照片中的总***分是10600分,与证言中双方的总* * *分7000分不一致(双方的选择都是正确的),但如果小筹码是1000分,那么总筹码数正好。所以小筹码代表1000分,所以从照片上看,受害者是2900分,城步唐军是4100分,很明显是城步唐军的胜利,所以,没有杀害城步唐军的动机。

亚香:等等!其实上一局有人作弊了,所以比赛没有换筹码就结束了。

证明最终的胜利或失败

雅香:最终双方以“三带二”取胜。

亚香:扑克从A到K,每张只有四张牌。

雅香:所以,看双方的牌,明显是作弊。

雅香:下一刻,他们吵架了。被发现作弊的被告...

雅香:我拿起手边的瓶子,给了蒲福先生...

问:是,“所以,看双方的牌,明显是作弊。”威慑,用第五个A获取信息,普夫的手是AAAKK,城步唐骏的是777AA。将此信息添加到证词中。

证言修改:蒲福先生3件,被告先生2件...使用了第五个A。

王尼希:反对!出示证据“芯片照片”。证人,你好像搞错了。

从照片中指出矛盾,蒲福手里的A。只有两个。

雅香:我明明看到第五个A …

王尼希:怎么了,证人的态度?

刘亚:裁判,我有一个提议。我想调查双方的手。

我们应该调查谁的立场?选择受害者的。

拿到证据,受害者的手

仔细检查后发现其中一个背面颜色不一样。

雅香:怎么,怎么可能!我篡改了它。应该是程步堂先生...啊!

柳生:证人,你刚才说什么?

雅香:不,我,呃...

柳生:裁判,最容易作弊的方法是什么?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庄家,庄家就是他的帮凶。

王尼希:所以,这个证人是……

刘亚:骗子大师...也是专业人士。

雅香:啊!!!!!!!!!!!!

王尼希:从她刚才说的可以得出结论,是受害者出轨了。而她的作弊者似乎也失败了,所以即使她和受害者之间发生了什么也不奇怪!

裁判:你的意思是你要去告发那个叛徒吗?

王尼希:对,律师,举报这个证人是真犯人!

雅香:啊!!!!!!!!(@ O @)

因为证人晕倒了,而律师提出了另一种可能,所以今天的审判是不可能的,需要重新调查...

反对!(多么怀旧的声音)

王尼希:程,程步堂先生...

成不同:裁判,你不能在这里结束审判。还没有。不同颜色的扑克...它的意义不应该被重新考虑。

柳井正:反对!被告,你知道你的立场吗...你把一切都搞砸了。

裁判:你也要明白,有这家伙在的球场,一片混乱。那我们再来梳理一下整个事件。

成步堂:那天晚上,我们交替使用了两套扑克。我曾经这样说过。而且餐厅用的是蓝背和红背两种扑克。上一局用的是红扑克。

裁判:我明白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一种印象,我用的是蓝色扑克。

王尼希:(的确,我总觉得有人说过这话...)

程步堂:确实有人换牌,但是这个扑克有两个大问题。望你Xi君,先考虑第一个问题。最后的赢家扑克是什么时候被取代的?

选项,胜败之后选择被替换,因为在游戏中是不可能改变的,而且背面的颜色会马上被发现。

柳井正:赢了输了就换掉,这样作弊一点意义都没有!

程步堂:没错...这是第一个谜团。

裁判:还有别的吗?

程步堂:简单果断的问题。这张红牌是谁换的?

选项:选择另一个人。

王尼希:当然,换卡的人不可能是程步堂先生,然后,很可能不是雅香小姐...

成步堂:哼...嗯...

裁判:怎么了,被告?

程步堂:对不起,裁判。我总是觉得很开心。

柳井正:律师的意见无关紧要。如果他既不是被告也不是证人,那么就会是别人。

程步堂:就是这样。在这里,我们第一次可以看到这一事件的新情况。

裁判:新情况...

程卜堂:过了一段时间,受害者的3带2手因为某个角色被换了,他犯了两个错误。

刘亚:第一个是扑克的颜色。

程步堂:换牌人不知道用了两套扑克,另外一套是牌的号码。

王尼希:的确,第五个A消失了,变成了k。

程步堂:给人留下3带2印象的人没想到第五个A,就从表中选了一个K放了进去。那么现在就有这种可能。当晚,现场还有另一个人。是的,还有第三个人,谁也不知道。

中场休息20分钟

当日凌晨11: 52。

地方法院被告休息室3

牙琉走后,王尼希问起城步堂的项链。城步堂打开项链给他看,是这次的女主角(成步堂美贯)。然后王尼希问程步堂输赢有没有作弊,但实际上程步堂是用他在法庭上观察人的经验来反戈一击,从而实现了七年不败。

成步堂:人的思想感情一定会通过身体发出信息。比如你回想一下那个证人,她作证的时候肯定是要摸脑袋的。你注意到了吗?

王尼希:没有,没有...(我就不关注了吧,普通...)

程步堂:“习惯”和“语言”解读这些信息,这是决定胜负的“铁律”。我也是有人教的。

王尼希:但是我做不到。不可能看到那种东西...

程步堂:不会,如果是你就好了。你自己都没注意到。那你就明白了。啊,对了,这个事件还有一点。我还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正确的话。

王尼希:咦?!!!

程步堂:当然是有原因的。从现在开始我就明白了。那么,在我的战斗中我需要你的帮助。需要你的能力。

王尼希:我的能力?(声音大吗?)

同一天,12下午,14下午

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再次召唤雅香...这一次,她恢复了原来的千神宗师身份,自称“千神之神”,读书和读书都是“千神之神”。她为了打败城步堂,被蒲福所雇送到一家酒楼,他们写了一个剧本,给城步堂设了一个圈套。首先在成布堂的口袋里放一张诱饵卡,然后在第五张A出现的时候搜索成布堂。查出底牌后,程卜堂会被视为作弊者,从而失去他七年不败的传奇。但是结果并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

关于陷阱的证词

雅香:那天晚上,我确实把诱饵卡准备好了。

雅香:最后的结局,和剧本一样,是成步堂的失利,然后是体检。

雅香:可是,诱饵卡不见了。不知道为什么,战斗失败了。

雅香:下一刻,城步堂兄弟拿起瓶子就砸。

亚香:有麻烦的人不是我!是被告,出轨的大哥!

询问:首先通过前三句询问诱饵的卡牌是红心5,现在下落不明。然后对“下一刻,成布堂哥拿起瓶子就砸。”威慑,再问,王尼西的特殊能力开始发挥,抓住她摸自己头的瞬间,そこだ!你不也总是在说打人这个词的时候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头吗,因为打人这个词让她想起了一件武器,给她看了证据“瓶子”。因为被打的不是普夫,而是她自己!

补充证词:是那个家伙!我看着他,直到警察来了。

王尼希:反对!出示证据“程步堂的手机”。程步堂一度离开房间报警。

雅香被打昏过去了,醒来的时候溥仪已经死了,肯定不是她杀的。牙琉声称成步堂在说谎,因为当时没有别人,只有他。这时候城步堂出现了,问柳生为什么不考虑另一种可能,就是第三者的存在,这一点在上一节得到了证实。而这第三个人,就是认为最后胜败所用的牌背面是蓝色的人,这个法庭上只有一个人这么认为,而且是很早的。(柳井怒吼:不是我)

选择牙琉雾人。

他在整个庭审开始时说,卡的背面是蓝色的。城步堂当晚与蒲福见面,裁判要求城步堂作证,但柳生反对。

裁判:刘亚,你不是负责本案的律师。你有什么看法,王尼希?

选择,选择给程步堂的证词。

柳生:王尼希,你要背叛我吗?

王尼希:我只是想知道真相。

关于事发当晚晚餐的证词

成步堂:那天晚上,我和刘亚一起吃饭。和这张照片的位置一样。

程步堂:他走了五分钟,蒲福就出现了。

成不统:之后陷阱失败,蒲福打了姑娘。

城步堂:姑娘晕倒,普福慌了。我离开了他并报了警。

程步堂:回房后,这次死了,头上血流成了一条直线。

程步堂:然后我又打了电话,这次是打给刘亚律师。

询问后:“威慑”,陷阱失败,博福特打了女孩。成步堂收到信息后,找到红心5,扔进自己喝的果汁瓶里。

修改后的证词:我发现了游戏中的陷阱,所以我把装有凶器瓶子的牌处理掉了。

王尼希:反对!出示证据“凶器的瓶子”(必须事先调查才知道是空的)

不过好像程步堂觉得很奇怪,因为他确实把卡扔进了瓶子里。

继续问:威慑“回到房间后,这次他死了,头上的血流成了一条直线。”

王尼希:反对!出示证据“现场照片1”,受害人明明戴着帽子。

成不同:忘了说一件事。是我给死者戴上了那顶帽子。他玩梭哈的时候没有脱下帽子。当我报警回到现场时,我和那个头有了一次奇妙的相遇。队伍就像这张照片一样,一丝不挂,不遮不挡光。于是我捡起掉在地上的帽子,戴在他头上。

王尼希:程步堂先生,请说实话...

成不同:我没撒谎。我注意到了陷阱,把卡片扔进了瓶子里。然后,我给受害者戴上帽子。这都是出于某种原因。

裁判:原因?

成不同:这就是原因。

王尼希:一部手机?

程步堂:那天晚上,我报警后,录下了和刘亚律师的通话,以防万一。

柳生:你说什么?

程步堂:机会好难得。我们来听听。

程步堂:对不起,刘亚,但是我卷入了一件麻烦的事情。

柳生:什么,游戏里出了意外?

成不同:嗯,大概就是这样。

刘亚:是今晚向你挑战的那位先生吗?

程步堂:啊,死了,狠狠的打死了。

柳生:不要...不会是你吧?瓷器上有一条裂纹,一点损伤都没有...

成不同:别这么说。不管怎样,警察要来了。请...如果有什么...

王尼希:中国瓷器?

成布堂:陶瓷的一种,光秃秃的,用来形容一个人的头,正是这种感觉。

裁判:被告没有拿我的头作为解释,可以说是一种善意。

晚饭后,雅刘明离开了餐馆。他为什么知道受害者的头是瓷的?最后,城步堂把刘亚推上了舞台。

接下来的10分钟,是刘亚的见证。

当日下午2时32分

地方法院被告休息室3

神秘少女(大家都知道是谁= =)出现,给了王妮希一张牌,有传言说“要开始最后的胜败了,这张牌是最强的王牌,你选的这张牌已经被施了魔法。如果使用正确,它将成为最强的杀手)”。这是一张黑桃a,上面有血!!这是第五个消失的ace吗?

女孩留下一句:“爸爸就拜托你了”就走了,王尼希却久久不能平静。证据上有血迹。

同日下午2时45分

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牙琉站在证人席上,城步堂确实站在王尼希旁边,并指出那天晚上蒲福只脱了一次帽子,那是案发的瞬间。如果你想看蒲福头,你必须在现场。接下来是柳生的证词。

关于事发当晚的证词:

刘亚:那天晚上,我注意到那个男人的杀气,所以我回到了店里。

柳生:我走下楼梯,从过道的小窗往房间里看。

柳生:那是在事件发生之后。

刘亚:受害者就像现场照片一样死在那里。

牙琉:光秃秃的脑袋,死去的女孩,还有一个带着瓶子的步堂。

刘亚:我想“这里会很糟糕”,所以我离开了那里。

刘亚:之后,我接到城步会馆的电话。

虽然牙琉做了这样的证词,但似乎一切都在成部堂的预料之中。

问:威慑“光头强,死丫头,提瓶步堂。”刘亚否认现场有第三个玩家,因为无法证明第三个玩家为什么要换牌,但现在我们手里有最强的王牌。

くらえ!出示证据“有血迹”

柳生:什么,什么!不,不可能。为什么,你会的。拿着那东西!

王妮希:(不能说是一个怪女孩给我的怪卡...

成不同:当晚事发后在店里发现了这张卡。这是我的商业道具,所以我把它给了我女儿。

刘亚:胡,胡说!这,这不可能!这种证据,我不承认,是假的!

成步堂:假的?为什么你能断言?

柳生:什么,什么?

程步堂:能断言这是赝品的人,只有从案发现场拿走卡片,才能成为真正的犯人。

牙琉斯:...!

成不同:那,我们继续。这种血迹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柳井正:为什么?

诚步堂:真正犯人把卡拿走的原因。

裁判:是什么?

诚步堂:现场照片,我们再来看看受害者的头部。作案的一瞬间,帽子掉到了地板上,就这样。所有的血都流出到后脑勺,一滴这种血落在这张卡上。我只能这么想。为了隐藏卡片上的血迹,犯人把它拿走了。

刘亚:反对!总之,那个证据是非法的!

成步堂:违法?

牙琉:城步堂!你是一个曾经站在法庭上的人。隐藏证据是多大的罪啊!

成不同:这个我们以后再说,先生。更重要的是,这会回答你的问题。

刘亚:是的,什么事?

程步堂:犯人之所以把卡拿走,是因为卡上留下的一滴血对他来说是致命的,所以拿走了。

刘亚:反对!那个推理完全没有依据!

成步堂:反对!(手指,激动)不对,柳生先生。

刘亚:什么,什么...(我说过好几次了...)

程步堂:卡上留下的这一滴血就是因为这个,可以让我们知道所有的真相。

想象场景(3D场景再现)

程步堂:如果手的这张牌留下了这一滴血,那么上图中的标记就是矛盾的?

选择受害者。

再把椅子转过来。

成不堂:作案瞬间,椅子是背对着桌子的。当我回来的时候,尸体和照片上的一样。

程步堂:如果椅子是背对桌子的,那么在作案的那一刻,又出现了一个矛盾。这次是哪个星座?

选择一个囚犯

然后标出犯人的真实位置,只能在那个位置作案。

选择受害者的正对面。

虽然对面有一个柜子,但在案发时柜子不在那个位置。城步堂要求立即调查内阁,并给了一张纸让搜查者搜查。

裁判:果然,球场就是你应该站的地方。

城步通:非常感谢。那么我们必须再次前进。再看俯视图,如果犯人在作案的瞬间站在那里,而柜子不在那里。

移动机柜

于是,新的矛盾产生了。

选择证人的标记

橱柜挡住了小窗。那么牙琉也不可能从小窗里看到房间里的情况。

刘亚:什么,什么...!(又来了...)

成不同:哦,第一次见你动摇。

柳生:Ku...!バカな……

程步堂:看来你错过了。在犯罪的瞬间,那个小窗被堵住了。那么,你能告诉我,柳生先生,你到底是在哪里看到事件发生的?

搜索者带着结果回来了,柜子后面有个暗门!

推断事件的经过(不用翻译大家都能看懂)

就在裁判下令紧急逮捕牙琉的时候,牙琉又送来了致命一击,城步堂还有些疑点,那就是瓶子上的反向指纹。然而,事实往往很简单。要出示“亚香的照片”的证据,成步堂只是坐在椅子上,拿着地上的瓶子,当然会是反手。留在现场的瓶子其实是用凶器和钢琴下的瓶子交换的。

柳生:有证据证明我换过瓶子吗?你手中的瓶子是空的。

成步堂:反对!裁判,我只是让你调查一些事情。

是钢琴下面的瓶子。经过对瓶子的仔细调查,里面有一颗红心5,这才是真正被视为凶器的瓶子,也证明了瓶子被琴下的牙琉交换过。

胜利!

柳生:这是你的报复吗...7年前...让你丢掉律师徽章的事件...

程步堂:...人生只是一条路,我现在做什么都改变不了。我只是朝着正确的方向挥动落下的火药。

终,城步唐骏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