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现役军人和非现役军人结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非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关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者士兵证、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无直接血缘关系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签字证明。

军人只有军官证,没有身份证和户口本。因此,在登记时,他们需要军方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已婚夫妇一方是军人,另一方是本地人的,本地人不需要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仍要按原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必须持有下列证件:

(1)账户。

(2)居民身份证。

(3)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章(街道)的证明。

(4)婚前检查证明(参考)。

(5)双方拍摄的彩色照片4张。

(六)团级以上军事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特例加胶带:

(1)离婚人员持有离婚证原件的,一审判决应当出具生效证明。

(2)丧偶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婚的好处:军人责任心强,自律性强。我也有很强的家庭观念,爱老婆。军人有好习惯。婚后的生活应该更有秩序,军人会做家务,注意个人卫生。

缺点:士兵大部分时间驻扎在部队,如果要见面,需要请示或者请假才能见面。所以军人和军嫂在一起的时间不多,有时候很久都见不到面。

嫁给军人,女方需要政治审查。需要向党组织汇报,党组织会对女方进行必要的政治审查。只有一切都符合要求和标准,才能谈恋爱,才能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1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现役军人的同意,但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