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六大保护内容是什么?

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提出了对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

家庭保护是指父母或家庭中的其他监护人应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和谐、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也应当协助他们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学校保障是指学校、婴幼儿护理服务、早教服务、校外培训、校外托管等机构。在教育过程中,要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成长特点和规律,做好保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社会保护是指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和服务。比如,近年来,民政部和相关部门指导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讲座”等活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的薄弱环节,为留守儿童送去关爱。

网络保护主要是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都有责任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近年来,我国严格执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登记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认证系统,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网瘾和过度消费。

政府保护也可以理解为国家监护。当未成年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得到有效监护时,政府相关部门会对其进行监护和救助。同时,在职责范围内,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最大的支持。

司法保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在司法案件中,要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调查、教育和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