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矿产资源立案标准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倒卖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处罚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处以违法所得50%以下的罚款;
(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
(三)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买卖、出租采矿权的,对卖方、出租方、出让方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四)非法用采矿权作抵押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违反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规定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以相当于矿产资源损失价值50%以下的罚款。
二、根据矿产资源用途不同,可划分为10类(我国矿产资源统计中使用的分类):
(1)能源矿产:煤、石油、油页岩、天然气、铀等;
(2)黑色金属矿产:铁、锰、铬等;
(3)有色金属矿产:铜、锌、铝、铅、镍、钨、铋、钼等;
(4)稀有金属矿产:铌、钽等;
(5)贵金属矿产:金、银、铂等;
(6)冶金辅助用料:溶剂用石灰岩、白云岩、硅石等;
(7)化工原料:硫铁矿、自然硫、磷、钾盐等;
(8)特种类:压电水晶、冰洲石、金刚石、光学萤石等;
(9)建材及其他类: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砖瓦用页岩、水泥配料用粘土等;
(10)水气矿产类:地下水、地下热水、二氧化碳气等。
三、矿产资源的保护方法:
(1)、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矿产资源的最优耗竭;
(2)、限制或禁止不合理的乱采滥挖, 防止矿产资源的损失,浪费或破坏;
(3)、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全过程控制, 将环境代价减小到最低限度;
(4)、保护矿区生态环境,防止矿山寿命终结时沦为荒芜不毛之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