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将作品改编成游戏侵权?
第一,纯代码抄袭,一般比较复杂,可能主要是游戏中的某个特定效果(比如游戏引擎),也可能是游戏操作形式上的纯技术抄袭。涉及的法律方面可能是专利侵权、侵犯商业秘密等。(比如老员工出去用公司原码创业)。这种鉴定比较复杂,必须经过专业人士的鉴定,但一旦实施,基本不可能翻盘。毕竟大部分公司都会在代码中留下自己的痕迹。第二,游戏抄袭,这种抄袭多是我们普通玩家所说的,比如DOTA和LOL,LOL和王者荣耀,但是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只保护表达,纯游戏玩法不受保护(全世界都是),所以这种所谓的“抄袭”在法律层面不构成抄袭。第三,游戏内容抄袭,分类很广,根据要素不同可能构成不同的侵权。比如游戏画面、游戏角色形象、游戏背景故事、游戏装备名称介绍、游戏图标、游戏角色动画效果等具体内容的抄袭。这类案件也是目前国内法院审理最多的。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知名游戏的抄袭诉讼赔偿金额越来越高,屡破纪录(500多万),但与抄袭者获得的实际利益相比,还是太少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七条视听作品中的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制作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师、作词人、作曲家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按照与制作人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音像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音像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剧本、音乐等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音像制品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音像制品制作者许可,出租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众利益的,由著作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无害化销毁侵权复制品和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复制、发行、表演、放映、播放、汇编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播放、复制或者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规避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规避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提供规避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变更广播电视上的作品、布图设计、表演、音像制品或者权利管理信息,明知或者应知广播电视上的作品、布图设计、表演、音像制品或者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变更,仍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销售署名他人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