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藤萍的作品
和花雨纠纷的经过
我是在2001年下半年开始和花雨的合作,出版的第一本书是《锁琴卷》,笔名“藤萍”。“藤萍”的意思是“喜欢藤真的萍”,在我写《锁琴卷》的当时,sd同人盛行,当时我非常喜欢老庄墨韩sd同人文《名门恨》之藤真,故有此名。在我尚未出版任何书籍之前,在和朋友的书信里就自称“藤萍”,而我的死党自称“仙立”,那是“喜欢仙道的立”的意思,当时信件,或许还有一些尚在,绝非花雨所起,这事关心藤萍的朋友应该都有耳闻,并非我所杜撰。当时的稿费是千字20元,卖断所有的版权。《锁琴卷》的出版开始了我与花雨五年的合作,连续出版了六本书之后,2002年花雨对我提出新的邀约,即我可以成为她们的长约写手,稿费以本数计算,一年若完成八本书(每本书7-8万字)的出版量,可以获得一本书两千八百元的稿费,若低于八本可获得一本书两千五百元的稿费。基于我当年的生活条件并不是很好的状况,我签订了这份合同,并一直履行到2004年6月29日毕业前夕。2004年6月29日,也许是出于对我即将毕业的状况的考虑,花雨对我提出了合同修改意见,将我的稿费由一年八本每本书两千八百元提高到每本书三千元,并提出合同期限更改为由04年7月1日到09年7月1日,而09年合同期满之后,若不与花雨合作,就不能使用笔名“藤萍”。当时我仍然是思想非常单纯的在校生,和花雨五年的合作,也从未想过日后会有不愿与花雨合作的一天,加上我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母亲很早就没有工作也没有社保,0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的形势相当严峻,花雨的合同对我有相当的诱惑力。当时的想法是我若每个月完成一本书,也就等于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养家的责任也就能担得起来,相当于每个月有三千元或者三千三百元的工资,也算不错了。
但是在《香初上舞》出版之后,我感觉到了一些变化,《香初上舞》三本书在市场上的销售情况我并不清楚,也从未问过。但是在《香初上舞》出版之后,我收到了许多书商的邀约,许多从不相识的人或明或暗的对我表示,《香初上舞》的销售状况是不错的,给出版商也即花雨带来了相当大的利润,希望能够与我合作。在此同时,我的许多朋友也都踏入了写书的行列,开始了同为“写手”的生涯。通过书商给我的合同样板和朋友出书签订的合同条件,我比较了自己的条件,觉得很可悲。在写书的资历来说,我也算是前辈了,我的稿费在法定原创稿酬的边缘,在千字三十元上下,卖断了与书相关的所有的权利,并且合同的期限很长,长到占满了我所有最黄金的年华,从我23岁到28岁,甚至在那以后我不与花雨合作就不是“藤萍”了?我开始感受到了04年签订的合同带给我的压力和不公平的待遇,我并没有期待获得如沧月如明晓溪还是如步非烟那样的待遇,但是至少,我的稿酬不该比我身边刚出书的朋友低,否则身为“前辈”,我情何以堪?从那时候开始,我对花雨提出要解除04年签订的那份合同,我认为那不合理,如果花雨有诚意继续和我合作,尊重我善待我,那请解除那份04年签订的合同,与我签订一份新的,双方都认为公平合理的合同。
但是花雨并不接受我的要求,再三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我们签订了一份修改合同,即05年8月的修改合同。在修改合同中规定,与以往合同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为准。在这份合同中我们约定“我投稿给花雨的作品,版权卖断给花雨,稿费千字一百二十元”,基于对这份合同的理解,我认为是只有我投稿给花雨的作品,版权才卖断给花雨,而我没有投稿给花雨的作品,版权自然不属于花雨所有。在签订这份合同之后,我写了《中华异想集第三集》,这是唯一一本我收到千字一百二十元稿费的书。此后花雨再三催促我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紫极舞》,并希望《紫极舞》和香初上一样能写到几十万字,我答复说紫极舞的故事早已想好,基于人物的性格,不可能有几十万字那么长。花雨对此并不满意,写信答复说若在某时完成紫极舞,稿费可以给到一万八千,否则将会影响到市场云云。我对此觉得很可笑,2005年我已经工作了,工作之后,我不再为生计发愁,稿费究竟是一万八还是十万八又如何?花雨的答复给我最鲜明的感觉,是她不尊重我对文字的感情,并且把我想象得和她一样惟利是图。紫极舞是我的故事我的人物,我认为它应该写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我认为它应该写多长就写多长,我愿意拿它出版就出版,不出版我贴成网文难道不行?出版方可以和我商量,但不能命令我。那是作者的自由,作者要先尊重自己的笔自己的心,才能写出一篇令人看得起的文,不是么?从此之后,我便产生了不再与花雨合作的想法。我对编辑小嘉说我写得很不开心,小嘉问我为什么不开心,我写了一篇长信,把我的想法说得很清楚,最后一次对花雨提出如果要继续合作,要么和我解约,重新签订一份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合同,花雨若是不愿,那么我日后的作品不再授权花雨出版。
花雨的答复很激烈,指责我不诚信,指责我一切只向着钱看,也许还有点我不感恩的意思吧,并在我说明不再将《二十三弦系列》、《辟天》等文授权花雨出版之后,花雨仍然将它们刊发在杂志上。看见花雨如此答复之后,我决定无论日后是否再继续写书,都不会再与花雨合作,能不能赚钱或者赚多少钱都不重要,我不愿为了出书的稿费和一个不尊重我人格的公司合作。那时《紫极舞》尚未完成,和花雨关系破裂之后,已不可能将它交给花雨出版了。我提出不再授权花雨出版我的作品之后,花雨十分详尽的指责了我许多错处,最后提出它与我曾经签订限制笔名的合同条款,如果我离开花雨,它就要让别人使用“藤萍”,因为“合同的平台意义就是如此”。我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当年的合同是可以这样理解的,我答复说笔名是姓名权的一种,属于人身权利,即使合同约定也不可能转让,人身权利是不能买卖的,让其他人使用“藤萍”出书毫无疑问是违法行为。然而花雨并不听我的答复,以相当敏捷的速度出版了并非我所撰写的长篇《紫极舞》一和《紫极舞》二,也许即将会有《紫极舞》三。
事情的经过就是如此,所有事实,均有合同或邮件为证。
2006年11月28日星期二
藤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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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才在花雨网站看到此文(/Show_Art.asp?ID=384),甚感哑然,我的笔名不是花雨所起,甚至花雨的“珠雅”早已换了三人。第一位“珠雅”在三锁之后离职,第二位“珠雅”在《清水雅然》出版之际离职,第三位“珠雅”也就是和我关系最好的刘莉编辑在《香初上舞》第一本出版完毕之后也已离职。此时花雨的“珠雅”不知是谁,与我也不相干。看到花雨此文,颇感与事实有不合之处,不免说说。“九功舞”系列是我自己构想和设定的系列,究竟是如何诞生的,相信在曾经出版过的书籍前言后记中已经说得很清楚,也不必再重复解释。
2006年12月10日星期日
藤萍
藤萍作品
出版列表
作品名 作者 出版时间
锁琴卷(情锁之人篇) 藤萍 2001
锁檀经(情锁之神篇) 藤萍 2002
锁心玉(情锁之鬼篇) 藤萍 2002
乘龙快婿(经典大颠覆之乘龙引凤) 藤萍 2002
清水雅然 藤萍 2002
善·变 藤萍 2003
太和舞(九功舞系列) 藤萍 2003
钧天舞(九功舞系列) 藤萍 2003
太簇角舞(九功舞系列) 藤萍 2003
姑洗徵舞(九功舞系列) 藤萍 2003
祀风师乐舞(九功舞系列) 藤萍 2003
人偶(十五司狐祭系列) 藤萍 2003
结发(十五司狐祭系列) 藤萍 2003
南吕羽舞(九功舞系列) 藤萍 2003
大好河山(满汉全喜系列) 藤萍 2004
伸缩自如的爱 藤萍 2004
送神舞(九功舞系列) 藤萍 2004
香初上舞 藤萍 2004
福祸朝夕(杜撰组异闻录之一) 藤萍 2004
露从今夜白(年年今日之白露) 藤萍 2004
谁让你的眼睛如此多情 藤萍 2004
藤萍《九功舞》系列 藤萍 2004
中华异想集·马腹 藤萍 2005
姑洗徵舞 二版 藤萍 2005
太和舞 二版 藤萍 2005
祀风师乐舞 二版 藤萍 2005
钧天舞 二版 藤萍 2005
太簇角舞 二版 藤萍 2005
情锁 藤萍 2005
中华异想集·朱娥 藤萍 2005
迷迭 藤萍 2005
香初上舞·再上 藤萍 2005
名刀狻猊 藤萍 2005
香初上舞·终上 藤萍 2005
南吕羽舞 藤萍 2005
送神舞 藤萍 2005
中华异想集 藤萍 2006
中华异想集·鱼妇 藤萍 2006
吉祥纹莲花楼·经声佛火 蘅芷 2006
吉祥纹莲花楼·朱雀 叶萍萍 2006
狐魅天下·第一部·狐妖公子 藤萍 2007
十五司狐祭·无色血 藤萍(叶萍萍) 2007
狐魅天下·第二部·神武衣冠 藤萍 2008
《紫极舞》1、2、3部就不是藤萍写的,而是花雨用藤萍的名义出的~~
其他的我就不太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