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游戏防沉迷政策
法律分析:网络游戏公司只能在周五周六和节假日晚上8-9点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严格执行网络游戏用户实名登记。
法律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
一是实施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有效的身份信息注册游戏帐户。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网络游戏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用户实名注册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实名注册的新用户提供游戏服务。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2个月内,网络游戏企业必须要求现有用户全部完成实名登记,并停止向未完成实名登记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网络游戏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存和保护用户提供的实名注册信息,不得挪作他用。网络游戏公司可以为其游戏服务设置不超过1小时的游客体验模式。在旅游体验模式下,用户无需实名注册,也无法充值和支付消费。对于使用同一硬件设备的用户,网络游戏企业不得在15日内重复提供游客体验模式。
第二,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时间和时长。每天22时至次日8时,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网络游戏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的时长,在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
第三,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有偿服务。网络游戏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公司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用户单笔充值金额不超过50元人民币,累计月充值金额不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用户,单笔充值金额不超过100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不超过4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