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现在归谁在管理
钓鱼岛现在归中国管理。
一、钓鱼岛的历史归属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有着丰富的历史记载和文献证据。早在明朝时期,钓鱼岛就已经被纳入中国海疆版图。此后,历代中国政府都对钓鱼岛行使管辖权。这些历史事实充分证明,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钓鱼岛的法理依据
根据国际法,领土主权是通过先占、时效、添附、割让等方式取得的。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是基于先占原则和历史继承而确立的。此外,中国政府还通过一系列国内立法和国际声明,重申对钓鱼岛的主权。这些法律文件和国际声明进一步巩固了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地位。
三、中国政府对钓鱼岛的管理
中国政府一直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实施有效管辖。中国海监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坚持巡航执法,渔政执法船在钓鱼岛海域进行常态化执法巡航和护渔,维护该海域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这些行动表明了中国政府对钓鱼岛的实际控制和管理。
此外,中国还通过外交渠道与国际社会就钓鱼岛问题进行了广泛沟通,坚决维护国家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中国政府多次重申,在钓鱼岛问题上,中国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意志坚定不移,捍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决心毫不动摇。
综上所述:
钓鱼岛现在归中国管理,这是基于历史事实和法理依据的。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并通过多种方式对其进行实际管理。中国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的专属经济区,为中华人民***和国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至二百海里。
《中华人民***和国海岛保护法》
第四条规定: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一部分第二条规定:
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形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