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儿子》这首诗是什么意思?

“流浪歌曲”的意思是:

慈母用手中的针线给异地恋的儿子做衣服。

临走前,他紧紧缝了一针,怕儿子回来晚了,衣服被弄坏。

谁敢说一个孩子柔弱如草的孝心就能报答春晖普泽这样慈母的恩情?

扩展数据1,原始数据:

流浪者之歌

唐朝:孟郊

母亲用手中的针线,为长途跋涉的儿子赶制衣服。

出发前,缝了一针,怕儿子回来晚了衣服破损。

谁敢说像弱者这样孝顺的孩子,能像春天的阳光一样回报母亲的爱?

2.赞赏:

深沉的母爱无时无刻不在沐浴着孩子。然而,对于常年颠沛流离的流浪者孟娇来说,最难忘的时刻莫过于母子分离的痛苦时刻。这首诗描写了此时慈母缝衣的平凡场景,却表现了诗人内心深处的情感。

前两句“慈母手中的线,为她任性的男孩的身体做衣服”用“线”和“衣”两个很普通的东西,把“慈母”和“流浪的儿子”紧紧联系在一起,写出了母子相依的血肉之情。三四句“细心的她缝,彻底的她补,怕耽误会让他晚归”,通过慈母为游子赶制衣服的动作和心理的刻画,加深了这种有血有肉的亲情。

母亲缝了几千针,因为怕儿子“耽误”了,回不来。伟大的母爱是通过日常生活的细节自然流露出来的。前四句画的很简单,没有任何修饰,但是慈母的形象真的很感人。

最后两句“惟寸长草有几许情,赏三缕春光”,是作者发自内心的对母爱的讴歌。这两句话采用了传统的对比法:孩子如草,母爱如春日阳光。万一孩子怎么报答母爱?形象的对比和隐喻,寄托了儿子对慈母发自内心的爱。

这是一首母爱颂歌。诗人在仕途失意的境遇下,经历了世态炎凉,对生活的悲凉,所以越来越感受到亲情的可贵。“诗由心生,当以悲为心”(苏轼《读孟郊诗》)。此诗虽无藻画雕琢,但清新流畅,质朴无华,足见其诗味之浓郁醇厚。

这首诗艺术地再现了人们感受到的平凡而伟大的人性之美,所以千百年来赢得了无数读者的强烈赞誉。直到清代,溧阳有两位诗人唱出了这样一首诗:“父书满箩筐,公车上坐满我”(石启生《写我怀》),“我总流多少泪,染了手,缝了衣”(彭贵《初访母亲》,可见这首诗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