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阿里拿下F2区不是怕育碧,而是为了保护地球。你相信吗?

上个月,游戏界出现了一个奇葩案例——国际知名游戏开发商法国育碧在中国起诉阿里游戏,认为阿里游戏开发的手游区域F2是育碧《彩虹6:围攻》的像素级翻版。

用育碧的原话来说,叫“抄袭涵盖了从人物选择界面到最终结算界面的一切。”

换句话说,你不仅抄了一点点,而且基本上抄了整个色六的所有内容。

不过话说回来,这件事虽然让很多国内玩家感到愤慨,甚至愤怒地认为阿里的游戏这次是“丢人丢到国外去了”,引起了小伙伴们的惊讶。

但说白了,这么一个“像素级再现”的老格局,真的不配小柴用“精彩”二字来形容。

毕竟我们这些大家伙不是外宾,而是国内游戏行业...或者再多一点,国内整个文创娱乐行业不都是这么乌烟瘴气的吗?

抄袭国外的精品,真的只是洒水,很多网友早就习以为常了。

真正让这个案件成为游戏界热门话题的关键点,其实是阿里游戏的“第二招”。

没错,被育碧起诉后,阿里对游戏心生畏惧,直接在全球范围内下架《F2区》,甚至直接宣布5月20日停止运营,这速度简直和遇见小姨子的黄河湟老板一样快。

俗话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

看过国内各种案例,比如《三国杀》起诉《三国杀》抄袭,像阿里游戏一样被指责跑路,显得特别标新立异,引人注目。

网上流行一句话,就是“为什么你能跑得这么清纯不做作,一点都不像外面那些骚娘们?”

一直以来,游戏领域,尤其是国内游戏领域的维权诉讼是一件特别麻烦的事情。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很简单。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游戏并没有新的保护标准,但游戏仍然按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进行管理。

这意味着软件(游戏)开发中所使用的思想、概念、发现、原理、算法和处理都不在保护范围之内,而只保护计算机软件的程序和文档。

换句话说,除非你蠢到直接抄袭别人的游戏源代码,或者抄袭别人的UI、角色建模等素材资源,否则很难被定义为抄袭。

(比如这个抄袭炉石。

复制到几乎是正版的《卧龙传奇》

显然,这种界定标准过于苛刻,导致大多数游戏维权诉讼中的原告往往会选择通过“侵犯著作权”或“不正当竞争”等其他方式起诉。

这方面的例子就更多了。比如上海优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经因为一款网游《鬼吹灯OL》栽了跟头。

不是因为抄袭,而是因为他们从《鬼吹灯》的发行商上海诚漫漫画有限公司买的游戏版权有问题。事实上,上海成满根本不将鬼吹灯的原作进行转授权,只对自己改编创作的漫画和形象本身进行授权。

当我了解到这一切的时候,上海的网游已经发展起来了,自然没有回头的余地。我只能在向上海漫漫支付游戏改编权200万后,用450万从盛大购买真实授权。

这两个方向基本上是国内游戏行业进行维权诉讼的主要途径。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这两种维权方式其实都是需要对方配合的笨办法。

要么希望对方像《卧龙传奇》的开发商一样,懒得动心思,只会照原样复制你的素材;

或者你要料到对方很傻,擅自使用你的知名IP,涉嫌侵犯版权。

一旦你遇到的抄袭者是这方面的专家,知道如何规避这些风险,那么这两种维权手段基本上都不太管用。

于是,在中国的游戏行业,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你知道我抄袭了你,我知道我抄袭了你,甚至我知道所有人都知道我抄袭了你,你还是拿我没办法”的尴尬局面。

比如这次事件的主角,F2区和彩虹6:围攻,大家都能看出来这两款游戏的相似度(或者说相似度)高得离谱。

比如这个人物选择界面,虽然各种UI设计都透露出一种神秘感,但是也不可能忍住让人会改变外貌。

刘彩的形象在右边。我会为你把它移到中间。刘彩的技能图标在左边,所以我把它移到右边。

(彩虹6号和代码2的对比)

还有游戏中的开场动作。《色6》里的特工从箱子里拿出一把蓝色狙击,对吧?我们把“代码2”从拉链袋改成绿色狙击手吧;

这种变化的行为...嗯,小柴真的没看出这个动作有什么不同。

连游戏的海报都能让你变成这样...看起来是,但是看起来是一种微妙的感觉,你真的说不出来。

其他人物技能,地图设计,数值参数等的相似之处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反正基本就是一个调性——你会忍不住想到另一个游戏,但你又要说一模一样。

在普通人看来,也许这只是一个巧妙的伎俩。是否抄袭基础选手有一个舆论。

自消息传出后,阿里游戏的“F2区”评分已降至1.5。

在评论区,所有愤愤不平的玩家都抵制这种明目张胆的抄袭行为。

但还是那句话,阿里游戏作为国内互联网行业多年的老兵,背靠阿里巴巴这棵参天大树,不可能对此毫无准备。

不管怎么看,说到底,人家既没有明显侵犯版权,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己窃取了育碧的源代码和素材资源(没错,就是用转化的方法来扮演这个角色)。

另外,跨国诉讼向来是出了名的难打,所以当育碧第一次提起这个诉讼的时候,虽然有支持的倾向,但是并没有多少人真的相信自己能打赢这场官司。

原本的事件十有八九会变成我们熟悉的烂摊子。有意思的是,就在几天后,阿里对游戏的态度突然来了个180的大转弯,直接主动“承认”,在全球范围内停止运营《我的团队花了两年时间自主研发》这款游戏。

有人认为育碧灵机一动,想出了同时攻击苹果和谷歌的妙招。苹果和谷歌通过起诉他们在各自的应用商店销售抄袭作品《F2区》,帮助他们向阿里游戏施压。

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方法只能理解为育碧为了扩大声势而开发的营销手段,对于解决真正的问题毫无帮助。

说白了,虽然苹果和谷歌作为应用商店,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下架非法产品的执法权,但问题是,人们根本没有决定一部作品是否涉嫌抄袭的司法权力。

不管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打这场跨国官司,只有法院才能真正界定F2区是否构成抄袭。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前,苹果和谷歌作为商业企业,没有权利和义务照顾育碧。

另一部分网友认为是因为育碧将此事公之于众后,国内玩家群体纷纷表态支持育碧,使得阿里游戏船担心自己的声誉,主动退步。

这个逻辑就更扯淡了...国内大公司做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在中国,你找一个怕玩家骂的游戏公司,大概比找一个三条腿的蛤蟆还难。

指望玩家群体的几个差评就能让阿里游戏主动放弃一款海外安装数百万的爆款游戏,基本是痴人说梦。

既然这个说法不成立,那这个猜测就不靠谱,阿里真的选择了让步...那么这一切的原因是什么呢?

所谓一个道理盛行。,在小柴的仔细调查下,我们发现腾讯早在几年前就和育碧达成了合作,试图代理彩虹6在中国的运营权(所以这款游戏也在一夜之间被不满腾讯的玩家刷出了很多差评)。

好了,现在一切都联系起来了。

我们都知道腾讯的司法部在国内有“南山必胜客”之称,在国内也有“无敌龙岗”之称。

阿里巴巴的法务部虽然没有这两个出名,但是他的公关部天下无敌,被社会誉为国内互联网行业最强公关。

我们都学过课文《楚人有盾有矛》。现在腾讯的南山必胜客,阿里的无敌公关部,就像故事里楚人卖的“能刺破一切防御的锋利长矛”和“能挡住一切攻击的坚固盾牌”,都属于人类科技树顶端的因果武器。

如果任由育碧继续这样和阿里玩下去,作为代理商的腾讯会被拖下水,阿里巴巴更不可能坐视自己的儿子阿里的游戏被打,自然也会出现。

这样,最强矛“南山必胜客”和最强盾“阿里公关部”就会正面交锋,从而形成一对巨大的矛盾,其爆发的巨大能量可能会打破空间,毁灭整个地球。

为了保护地球不被毁灭,曾经号称“饿死不打游戏”的阿里,会选择早早屈服。为了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数十亿人类,这一切都是巨大的牺牲!

(PS及以上都是口福。事实上,极有可能是腾讯出面与阿里私下和解,腾讯愿意亲自离职。其实也暗示着以腾讯为代表的蔡6官方手游应该离上市不远了。)

主要作者|阿虚

编辑|四少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