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母婴店?

开母婴店手续可参考以下:

一、要办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就是给母婴店取名);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二、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组织代码证

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地税登记证

办理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五、办理卫生许可证和环境评估

1、办理卫生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1)工商的名称核准登记复印件;

(2)房产证复印件;?

(3)住房协议复印件;

(4)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

(5)法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场所的平面图。

2、环境评估需要到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进行申请,工作人员再进行现场查勘。

六、食品流通许可证,提交的资料:

1、婴幼儿配方奶粉必须是“国家食药监总局(2014年)第24号公告”中所列生产企业名录及相应的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

2、供货商的经营资格文件(许可证、营业执照);并有进口食品相对应批次的全项目检验报告;

3、进口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第66条、第67条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4、与食品相对应的海关手续;

5、其他符合经营食品的条件(如:场地证明,健康证;身份证等)。

七、开母婴店属于商贸企业,以交增值税为主,一般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1、查账征收的

(1)按销售收入交3%的增值税

(2)附加税费

(3)如是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按年经营所得扣除24000元费用后的余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如是公司性质的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一般企业税率25%,经税务核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0%。

(4)负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八、核定征收的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是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个体工商户如果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月销售额2000-5000元,各省有所不同),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开母婴店一定要对母婴行业有所了解,至于货源:

1、没有如何关系的情况下只能在当地的代理商和批发商购买,他们有区域的保护。

2、有关系的话可以找厂家拿货,也要不怕麻烦。

3、没有代理商的品牌可以找厂家。

不管是做代理商还是只做品牌,都要多去看;货品的进货渠道,货品一定要货比三家,小店的话拿货也是三折起吧,毕竟刚开始;上海这个地方主要是租金太贵了,若三十平方的小店,加上装修、进货,初开业少不得上十万,流动资金几万也是要的,具体还得看情况而定。

扩展资料

母婴用品是指为孕产期女性与0-3岁婴儿这两类特殊相关联群体提供的专业健康产品。孕产期女性与0-3岁婴儿这两类特殊相关联群体提供的专业健康产品,特殊的体型特殊的生理心理需求,对母婴用品都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因此对母婴用品的选择要求相当的严格。

选购注意:

1. 应详细了解产品的原产地,制造公司或经销公司的资质!

2.应详细看产品的质检报告,有的产品还会有产品试用体验报告这些都是充分说明产品的可信度及其知名度的!

3.三无母婴产品不能选购,不能听信商家广告,贪图便宜,如果没有方向,可以咨询身边的妈咪或育婴站。

4.选择母婴产品,尽量选择售后服务好的厂家或代销商,可以网上了解用户对该品牌及产品的口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母婴用品国家质监局--认证机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