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驱使他们在《权力的游戏》的真实比武中战斗?

看过《权力的游戏》的朋友一定还记得魔山和骑士罗拉斯的较量。

洛拉被魔山抓走了。要不是猎狗出来救他,这个帅哥早就死在魔山手里了。

第一,欧洲历史悠久,角斗士就是干这个的。此外,在战争期间举行竞赛也能鼓舞军队的士气。

但是,我们一般所说的比武大会,其实是欧洲中世纪的产物。它最早诞生于11世纪的法国,之后逐渐流行于欧洲,直到17世纪。

这种竞赛的出现与骑士阶层的特殊社会角色密切相关。

骑士是中世纪欧洲的封建领主。他们想为国王、领主或王子提供军事服务。

其中,最优秀的可以通过勇敢的战斗,在战场上显示自己的勇敢和立下赫赫战功,建立自己的声誉,从而获得经济上的回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在我们的想象中,欧洲骑士往往骑着魁梧的战马,穿着华丽的盔甲。他们可以无所事事地拯救公主,但实际上这只是一小部分高级贵族的生活写照。

高头大马是近代从阿拉伯引进良马的结果。在古代,大多数普通骑士的生活都不尽如人意。即使在战场上没有被直接杀死或重伤,疾病和恶劣的战场环境也随时可能置他们于死地,所以大多数骑士都不喜欢战争。

而老爷们也不想在和平时期闲着,只好让手下做点事,同时让自己受益。

于是一个骑士获得荣誉和财富的机会出现了,这就是著名的欧洲中世纪锦标赛。

最早的锦标赛具体情况很难考证,但可以肯定的是,场面非常血腥。习惯了战场的骑士不习惯执行同样的战斗。有意无意致人死亡的事故频频发生,即使制定了规则,也是不可避免的。

到了12世纪,相关记录开始增多,这种竞争也越来越频繁。

同时,还有一种更大更血腥的战斗方式——近战。

双方骑士手持各种武器,包括狼牙棒、大刀、战斧等暴力武器,听到冲锋命令,骑马进入战场,以战场上常见的密集战斗队形相互厮杀。场面相当壮观。

这个时候比赛也规范了,武器要刻意挑选和改装,尽量避免伤亡。

第二,演员自身修养达到13世纪,严格意义上的单挑矛比赛开始出现并逐渐取代了之前的混乱。

进入14世纪后,锦标赛开始向更具仪式性和观赏性的方向演变,骑士们终于可以安心提高自己演员的修养了。

这样的比武有严格的仪式和程序,完整的比武分为三个环节:矛刺、地上剑斗和空手格斗。

第一个环节,骑士需要左手持盾,控制缰绳,右手举矛,等待命令对冲,直到一方被刺下马。这个时候,竖的就得等横的起来,选择放弃或者再战。

如果没有人不放弃,那就进入下一个环节,双方穿全套盔甲,持剑对打。这才是真正的剑,一般胜负都可以在这个环节决定。

如果还是势均力敌,无法决定胜负,那就进行最后的摔跤比赛,直到一方能用膝盖把另一方牢牢压在地上,这种情况很少见。

但即便如此,胜利一方的骑士也常常伤痕累累,狼狈不堪,只为博取公主的芳心。

锦标赛是一项有风险的工作。可能一剑不瞄准或者瞄准太准会被砍死。所以贵族们也想了一些办法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刀枪也是勉强磨利。

第三,机遇锦标赛不是随意举行的,主要是在庆典、加冕或宴会节日。

比赛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交战双方会互相发出挑战信,确定时间地点(当然是走个形式,毕竟是娱乐),然后会有侍从通知周边城市或村庄的居民,往往会吸引大量观众。

有些锦标赛会议还伴随着舞会、宴会和各种娱乐活动,这已经远远超出了锦标赛的范围。它们不仅是贵族炫耀财富和地位的绝佳机会,也成为普通人娱乐的盛大节日。

相应的,中世纪大量的文学作品,如诗歌、传说等,往往用大量的篇幅来描述比武的内容。

比如在著名的西班牙史诗《poema de mio cid》中,比赛的内容仅次于战争,其中提到每当庆祝的时候,希德就会举行比赛大会:“希德和他的朝臣们舞剑舞枪,天哪,武功真高!生得好的人,换了三次马。”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也描述了这场比赛。虽然他想批判腐朽的封建制度,但这也说明比武大会已经成为骑士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