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疫情防控公告121号无锡市疫情防控公告26号
无锡市疫情防控通告121
为更加高效地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疫情要预防、经济要稳定、发展要安全”的要求,科学准确防控公共场所疫情,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市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室内文化场所,健身房、游泳池、瑜伽馆、舞蹈室等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影剧院、网吧、KTV、歌舞厅、游戏厅、逃生室、棋牌室、麻将馆等娱乐场所,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院、挖耳店、保健按摩店等。
2、各类经营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以下要求:
(1)做好消毒、环境卫生和通风工作;
(2)主动申领本单位“门铃码”,并张贴在显眼位置,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门铃码”、查行程单等防控措施,确保事事必扫必检。“门铃代码”上有红色警告、旅行代码有星号或健康代码有红黄代码的人不得入内;
③组织全体人员每两天进行一次1核酸检测,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接种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
3、压实压实“四方”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日常防疫指导;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广大市民在进入各类经营场所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扫门铃码,保持社交距离,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美丽家园和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合防御和联合控制总部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