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法百众的游戏玩法
第一辑
第1至25集
每集有一百位参赛者和三位嘉宾参加,另外会请出两位香港律师会的律师解释正确答案。
每集会播放两个具有争议性的法律个案(短剧,当中角色由歌手及无线电视艺人饰演),100位参赛者需要每个个案播放后进行第1次投票,在2个答案中选择1个(通常为是非题)。接着电脑会随机抽出多位参赛者发言。电脑会抽出改变选择的参赛者,解释他改变选择的原因。参赛者发言后,而选出了错误答案的参赛者则要马上离开录影厂。
能够留到每集节目最后的参赛者可以得到1个奖章,并可以在下1集继续比赛。如果有奖章的参赛者答错问题,会被除下1个奖章;身上被扣至零奖章而答错问题的参赛者,则要马上离开录影厂。集齐3个奖章的参赛者,可以晋身总决赛。
总决赛(百法百众终极战)
在初赛晋身总决赛的参赛者先要经过第一回合笔试,成绩最好的100位参赛者可以进入第2回合。
第2回答如常像初赛般,会请到3位嘉宾和多位律师,而这次参赛者身上是没有奖章,答错问题便要离开。首先播放具有争议性的法律个案,然后让参赛者选择答案,电脑会随机抽出多位参赛者发言。发言过后,3位嘉宾会选出他们认为正确的答案,然后参赛者会进行第2次投票。电脑会抽出改变选择的参赛者,解释他改变选择的原因。参赛者发言后主持会请律师说出正确答案。本集***播放3个个案,首2个个案可以改变选择,而第3个个案则不可以。
第2回合结束,如剩下了超过5位的参赛者,则进行抢答环节,答中可以进入第3回合;答错则要离开,直至5强产生。5强可以进入第3回合。
在第3回合,主持人会列举3项罪行,再由3位嘉宾排列刑罚轻重次序,5位参赛者需要用自己的分数向其中1位嘉宾下注。分数会累积至第4回合。
在第4回合,5位参赛者要在限时内进行抢答题,答中可夺取其他参赛者的分数,答错则会被扣分。最高分数的2位可以进入特别回合和最后回合。
在特别回合,2位参赛者看过片段后,会模拟律师在法庭上打官司。口才好的参赛者将会得到特别奖。
在最后回合,主持人会梅花间竹地向两位参赛者发问各五条问题,轮流作答,如答对数目相同,立即进入“突然死亡”,直至冠军(法律之王)产生。
第二辑(***30集)
玩法基本上与第一辑无异。每集会播放两个具有争议性的法律个案,一百位参赛者需要每个个案播放后进行第一次投票,在两个答案中选择一个。接着电脑会随机抽出多位参赛者发言。发言过后,三位嘉宾会选出他们认为正确的答案,然后参赛者会进行第二次投票,此时参赛者可以改变选择,所以嘉宾的言论足以影响到参赛者的选择。投票结束。
这辑与第一辑不同之处是这辑不设台主制。能够留到每集节目最后的参赛者可以得到丰富奖品。
第三辑(***7集)
第三辑的玩法和之前两辑玩法不同。节目时间由原来的半小时延长至一小时,法律个案由原来的两个增至四个,而当中的个案不仅围绕香港法律,中国内地法律亦会成为当中个案。
每集有六位嘉宾(分成两队)以及香港律师会的四位律师。每集会播放四个具有争议性的法律个案,先由两队选出他们认为正确的答案,然后一百位参赛者需要就每个个案进行投票,选择后不得改动答案。接着电脑会随机抽出多位参赛者发言。参赛者和嘉宾发言后,主持会请律师说出正确答案,并解释原因。最后选出正确答案的参赛者可以留下,而选出了错误答案的参赛者则要离开录影厂。
首三题跟以往一样,须根据香港法律作答;第四题的题目片段中,会播出三个个案,嘉宾和参赛者须根据中国内地法律,选出刑罚最重的个案。
在第三辑播出初期,如出现一队嘉宾队而另一队答错的情况,答错的其中一位嘉宾须离开录影厂。后来制作单位取消此设定。
这辑亦是不设台主制。能够连续答中四题留到每集节目最后的参赛者可以得到丰富奖品。此外,两队嘉宾队亦有机会得到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