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的运营状况
法律分析:经营网络游戏需要确定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章程;确定的网络游戏经营范围;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人员;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还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络游戏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等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一)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网络游戏经营范围;
(三)具备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专业人员、设备、场所和管理技术措施;
(四)有确定的域名;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业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