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给予和接受动词?

日本法学家把表示给予和接受关系的动词称为“给予动词”或“やりもらぃ动词”。一般来说,表示“施”与“受”关系的动词,在中国称为施受动词。

常见的给予和接受动词有:[やる,ぁげる,さしぁげる],[くれる,くく]

第一组和第二组翻译成“给予”的意思,第三组翻译成“接受”、“接受”、“获得”的意思。日语中给予动词和接受动词主要有两种用法:“...をを+giving和接受动词(表示给对方特定的东西)“和”...て+giving和接受动词(表示给对方一个动作)”。

扩展数据:

作为独立动词使用时,表示别人给自己或给属于自己一方的人一些东西。“くださる”是对くれる".的尊称

例如:① これはがにくれたです.

这是我朋友给我妹妹的一本书。

②はにの⿣をくださぃました.先生

老师给了我一张日本地图。

动词连用后,以“~ てくれる”和“~てくださる".”的形式作补充动词

例:班长要贷款,不是这样的。

科长把这张地图借给了我。

「やる、あげる、さしあげ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