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游戏|拉姆齐。波顿生来为牲畜而死(4)

人们是如何对待死亡的?

庄子说:何苦生死于何欢?

子曰:不知生如何知死,死如生;

老子说:所以,风永无止境,阵雨不会持续一整天。这是谁?天与地。天地不能长久,但情在人;

孟子说:我不想英年早逝,我要修身,所以我立志;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我说:死是解脱,是升华,生而为畜而死。

《权力的游戏》第六节末,拉姆齐。博尔顿终于死了。当她与被红女复活的琼恩争夺临冬城时,她被击败,城破人亡。先是被琼恩活活打死,接着又被珊莎用他忠诚的狗咬死。在我眼里,他应该是那种生而为畜而死的人,因为他不配活着,却配做动物。

我一直以为,即使是最残忍最冷血的小人,心里也有一丝亮光。然而,拉美西斯没有。纵观拉美西斯所在的所有剧,他是少有的全部是负面形象的重要角色之一,刻画的非常成功。可能有很多人和我一样,主要是想看看他在第五季和第六季是怎么死的,他们反复诅咒马丁·千千叔叔,爱上了他。

在这部戏里,勃拉姆斯的狠毒无人能比。小恶魔乔佛里作为该剧前半部分的主要反派,卑鄙、忘恩负义、傲慢、残忍、心胸狭窄,不顾众人反对杀死北领地领主奈德,辱骂高贵迷人的珊莎,戏弄提利昂叔叔,挑衅强大的祖父和泰温爷爷,无视处处呵护他的母亲瑟曦,辜负所有好的坏的忠诚叛徒。我以为他足以成为这部剧里的坏人。第四季小恶魔在婚礼上被贝里席和荆棘女王下毒。我以为从此山河人文和谐天下太平,就算有坏人也不可能比小恶魔更坏。不成想,更惨的人还在下面的剧情中等待观众。小斯金纳·拉美西斯完美地取代了乔佛里的位置。他比乔佛里更变态、更可恶、更无情、更绝望、更残忍、更嗜血。此外,他还有一个乔佛里没有的特点:阴暗猥琐,这与他的人生经历密不可分。

拉美西斯是卢斯强奸磨坊主妻子的产物。卢斯在打猎时看中了磨坊主的妻子,决定违反法律,实行“初夜权”的禁忌传统——领主有权占有庶人的新娘。

当拉美西斯的母亲来到恐怖堡并宣称她需要经济支持来抚养已经变得桀骜不驯的拉美西斯时,卢斯给了拉美西斯一个仆人。男人皮肤发臭是因为某种未知的自然怪病。虽然他经常洗澡,但身上的味道还是很难闻,被人们称为“臭家伙”。把他送给拉美西斯,其实是卢斯的一个残酷的玩笑,但两人却变得形影不离。因为卢斯的长子多米尼克被拉美西斯毒死,没有其他孩子,所以他把私生子带到恐怖堡作为自己的继承人,给他取名伯顿。他的父亲卢斯经常提醒他,他只是个私生子,这也是他性格扭曲的重要原因。

所谓近墨者黑,童年的生活环境对人的一生有着重要的影响。拉姆斯和乔恩都是私生子,但乔恩扎根于洪妙,热爱哥哥,尊重父亲,勇敢无畏,具有崇高的品质。为什么?因为他环境好,父亲奈德为人正直,兄弟姐妹相亲相爱,除了珊莎跟他有点小冲突(珊莎跟亲生妹妹艾莉雅也有冲突)。拉美西斯从小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也没有奈德这样的父亲来管教他。他没太懂。对人性的利用主要是人性的恐惧部分。他不懂什么爱,什么责任,什么亲情,什么荣誉感。他对他的父亲和继母不真诚,对他的兄弟不忠诚。这和他从小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所以他可以利用恐惧把席恩变成一个臭佬,却察觉不到臭佬犯了亲情和责任的罪,然后回头找席恩和史塔克家的大女儿珊莎逃离魔掌。

他像猫抓老鼠一样折磨谢恩取乐,这是他出道后的第一幕。他在父亲卢斯的命令下惩罚了叛徒席恩。当他第一次抓住席恩并折磨他时,拉美西斯放了他,给了他希望并为他杀人。终于,当席恩以为自己马上就要安全的时候,拉美西斯带人把他接了回去,回到了原点。然后就是没完没了的折磨,玩游戏猜身份,假装席恩是对的,然后继续折磨他。给席恩一个漂亮的姑娘,让他体验原始的冲动,然后把他变成太监。最痛苦的是有希望又有失望,摧毁人的意志,把人变成行尸走肉,以至于当席恩的姐姐召集铁血之人去救席恩的时候,席恩因为已经完全相信勃拉姆斯,没有反抗的心而不敢逃跑。

他以武力占领临冬城,却不知如何赢得人心。他只知道如何使用恐怖手段安抚民众。他只知道强行压制,控制北境怕剥皮。即使他的父亲向他抱怨说,他应该在运动中更谨慎一点——他在北领地臭名昭著,他仍然无动于衷,我行我素。表面上,所有的家族都不愿意反对他,但实际上,很少有人真正追随他。

他听从父亲卢斯的话娶了珊莎,亏待了珊莎,只让她的脸完好无损,好让北境的人认出她是奈德·史塔克的女儿,为他日后统治北境铺路,就算珊莎生了继承人,他也会像杀哥哥一样杀了珊莎。珊莎对他来说只是个工具。

他把爱人的身体当成一块好肉喂给了自己家养的狗,日夜陪伴的人,为他吃醋的人,还有漂亮又野的狗主人的女儿。还有谁能做出如此无情的行为?没有人。

更重要的是,他做这些事情只是出于喜好。他喜欢折磨虐待人,笑着杀死身边的人,让人防不胜防。

从这一点来说,拉美西斯不同于瑟曦女王、泰温首相甚至他的父亲卢斯这样道德败坏的人物。他的恶行都是以一种常人无法理解的病态呈现的。如果一个人的人品低劣,那么他的才华越大,他的毁灭也就越大。拉美西斯所作所为毁于三观,人神共愤。即使在黑暗残酷的中世纪,像他这样完全没有心肝的领主也是很少见的。因此,他被戏剧家和现代人所唾弃。他的死只会让人拍手欢呼,甚至连他的家人都会被毁掉。可以说这是马丁叔叔塑造的一个恨之入骨,毫不留情的非常成功的人。其他坏人情有可原,但他永远不能被原谅。

在整个故事中,拉美西斯活得比乔佛里长。首先是花整整一季时间辱骂席恩,杀害配合本剧的仆人;剥去所有反叛者的皮;是的,一直在耐心自学的父亲,一直在微笑的继母,毫无征兆的谋杀了刚出生的弟弟。同样,作为一个反派,瑟曦作恶是因为她的孩子,泰温作恶是因为兰尼斯特无法倒闭还债。连卢斯都可以不听劝诫而用主来为自己辩护,而拉美西斯却找不到任何理由来挽回自己在观众心目中的形象。他只是莫名其妙的做了各种奇怪的事情,让他的一生充满了疾病和黑暗。同样作为私生子,琼恩努力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发誓保卫长城,拯救野人,受到守夜人和野人的喜爱,不愿意杀死一个无辜而不无辜的人;他帮助珊莎,救出了落入拉姆斯手中的弟弟瑞肯,最终继承了狼王的衣钵。另一方面,公羊以传统的名义在北方剥皮作恶。珊莎逃亡时,继母生了孩子,她可能会失去继承权,她杀死了父亲、继母和新生的弟弟,夺取了伯顿勋爵的地位。最重要的是,他终于如观众所愿,死在了自己的猎狗手里。

这是他应得的。他被自己操纵的牲畜咬死,害死了无数无辜的人。让他体验被折磨被杀害的绝望和恐惧,然后死去。他活着的时候不配为人,那就让他死后为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