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用b超炫耀13岁女友怀孕。警方:涉嫌强奸。最后怎么处理?

江苏男子在江苏南通炫耀13岁女友怀孕。男子金某在群里炫耀自己13岁女友的怀孕b超单,并向群友炫耀:“快来看看我的宝宝”。让群友大为惊讶的是,金本人未成年,居然还有一个孩子,而孩子的母亲才13岁。群友以为金某在开玩笑,就把群里的聊天内容截图发到网上。这一举动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警方:警方经过调查,涉嫌强奸及如何处理最终认定金某及其13岁女友的身份没有问题。金某陪女友在一家私立医院体检时,被查出“孕早期怀孕,胚胎存活”,这意味着他怀孕了。目前,警方已对金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13岁,叛逆,向往爱情。这个时候,家长的引导就很重要了。如果引导得好,会让他们互相鼓励,努力工作,同时保持安全距离。如果没有很好的引导,可能会出现本案的情况。

1,可能有人质疑金某和女友是自愿关系,如果双方相爱怎么能构成犯罪?

其实刑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亲密关系,无论幼女是否自愿,原则上都构成强奸罪,判处3至10年有期徒刑,从重处罚。但有原则就有例外。金某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偶尔与女友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这是最高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中规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金的女朋友怀孕了。如果孩子被摘除,会对她的身体造成伤害,如果孩子不被摘除,会严重影响她的生活。因此,我认为金某使其女友怀孕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应构成强奸罪。当然,如果金某超过16周岁,可以不考虑后果直接认定为强奸罪。

2.如果金的群友都没有曝光这件事,还有谁有义务报警或者曝光?

既然金和他女朋友是你随意发生关系的,金的女朋友肯定不会报案。至于怀孕,双方肯定不敢告诉父母老师亲戚。现在只有体检的医生知道这件事,所以医生有报警的义务。值得注意的是,医生报警是法律义务,报警是必须的。

根据《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与未成年人行业有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发现未成年人受到或者疑似受到非法侵害的,应当立即报警。14周岁以下幼女疑似被性侵、怀孕或流产的,应立即报警。如果医生发现有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受到侵害并怀孕却不报警,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3.如果金的女朋友选择生孩子,谁来养?

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金和他的女朋友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金某和女友都是未成年人,还是需要父母抚养。他们怎么养得起孩子?所以这个赡养问题最终还是要落到金某和他女朋友的父母身上。

个人觉得这个孩子还是不生的好,可以减少各方面的压力。而金某和女友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是否在一起还是个未知数。你怎么想呢?最后,家长不能只想着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健康心理的构建也很重要,离不开家长的正确引导。我们希望父母应该肩负起教育孩子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