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1打麻将算赌博罪吗?赌博罪是如何认定的?
网友问:
用1打麻将算赌博罪吗?赌博罪是如何认定的?
律师的回答:
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娱乐,公安机关不会认为打麻将是赌博。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赌博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亲属之间的输赢财物进行麻将、扑克等娱乐活动的,不予处罚;亲属以外的人之间用少量财物输赢进行的打麻将、打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其中“财产数额较小”的标准,原则上不应突破各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下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数额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律师分析:
第一,不以营利为目的,在有财产输赢的亲属之间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属于赌博。第二,亲属以外的人之间用少量财物打牌输赢等娱乐活动不属于赌博。
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明确“赌资较大”的标准,所以很多地方标准都是作为执法依据出台的。比如北京规定个人赌资300元以上,河南河北江苏200元以上,深圳500元以上等等。全国没有统一标准,各地标准不一致。
有必要对“麻将赌博”的认定建立统一的国家标准。标准是否符合民意,要看参与主体、时间、金额、工作性质,综合考虑,开门见山,民主立标,统一标准,坚决打击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生活。
棋牌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构成“聚众赌博”:
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获利总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总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下列行为和情节涉嫌赌博罪(赌博罪或者开设赌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职业。
第二,“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获利总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总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总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10余名中国公民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
3.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传输赌博视频、资料,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微信群等。)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代理赌博网站,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
四、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并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和资金结算服务;受聘参与赌场的经营管理并分享;为赌场经营者组织游客并收取回扣和手续费;参与赌场管理,领取高额固定工资;提供其他直接帮助。
5.开赌场。设置返还硬币、点数、钢珠等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赌博机),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的形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组织赌博活动的。
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出国赌博;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赌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