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冲口镇的民俗

清末民国时期,绵阳农民以小麦、小米、面粉和大米为生。一般农闲时,农民一天两顿,一粥一饭,吃蔬菜;农忙的时候,多是一日三餐;在移栽和收割季节,增加了工作前的“过早”(早餐)和工作后的“夜宵”(晚餐)。集镇居民主要吃米、面、杂粮、蔬菜,多为一日三餐。建国后,城乡居民都以大米为主食,也吃面粉和面条。遇灾,提倡“瓜菜代”。

村民主要吃新鲜蔬菜,其次是豆制品,有时吃肉和鱼。建国后,居民的饮食结构增加,吃肉更普遍了。市民和村民喜欢吃蒸蔬菜。鱼、肉、菜、萝卜、芋头、莲藕、排骨都可以用粉蒸肉,其中以蒸牛肉、猪肉、菊花、蒸鳝鱼最为鲜美。群众中流传着一句话“吃肉不如喝汤”。平时喝汤改善生活或者招待客人都是尊重的。汤的种类很多,有鸡汤、排骨汤、龙骨汤、杂骨头汤、蹄花汤、心肺汤、牛肉汤等。大多加入湖莲藕、粉条、海带或萝卜,放入大砂锅内,文火慢炖。其中鸡汤、龙骨汤、排骨汤最好。70年代以后,甜汤,如银耳汤、莲子汤和橘子花瓣汤开始流行。

自制咸菜干菜可以调节蔬菜和食物的余缺,经济实用,自古以来家家必备。在冬季至日的开始,腌制的肉、腌制的鱼和一些香肠也被制作出来;榨菜(家菜)春季咸菜;夏天晒豆瓣酱、麦酱;秋天腌制豆豉;冬天发霉,牛奶腐烂。萝卜、豆类、鹰嘴豆、刀豆、辣椒、生姜、油瓜、榨菜叶和块茎等。,也可制成泡菜、酱菜、干菜。在各种家常菜中,用早黄豆腌制的豆豉最具特色,已成为餐桌上的主食,也是馈赠亲友的佳品。“麻辣巴巴”也是当地居民的家常菜。莲藕、萝卜、茄子、冬瓜、南瓜、芋头梗、猪肉、猪内脏都可以做成“辣椒巴”。方法是:洗净,切碎,晾干,与适量的胡椒、盐和米粉混合,放入水缸或坛子中,密封保存。吃的时候,把炕拿出来煮,然后随饭端上来。

地方风味食品很有特色。酒糟又叫水酒、富芝酒,是人见人爱、家家都会做的四季食品。春节期间,农民经常煮芝麻糖,制作芝麻叶、芝麻片、酥饼、香酥玉兰花片、荷叶、饺子和麻花。汽巴是春节的好产品。农民大量使用,用蜡(月)水浸泡,大约三月以后味道不会变。清朝末年,所有的婚姻都遵循古代的六礼订婚程序(收礼、问名、那吉、收礼、邀日、迎亲)。一般男女都是18到20岁左右,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第一次结婚,他们会派媒人(月老)去沟通、打听这门亲事,男方同意后,再通知娘家。如果合适,三天后请媒人带着钱、首饰、礼物或牛羊到女方家订庚子生辰八字贴,称为“百运”,女方家把衣服帽子等物品还给男方家作为“耿辉”,这是日本男女双方为媒人举办的酒席。从现在开始,每周五(端阳),八月十五(腊月十五)送礼。结婚前,男方准备好衣服、首饰、礼物等,和媒人一起去女方家确定婚期,俗称“VIP”。婚礼前几天,男方要在前一天杀猪,提前六天准备婚宴、写请柬、接待客人,婚礼当天设宴招待来客,并赠送礼物(用红纸包好)表示祝贺。婚礼前一天,男方必须准备八公斤的鱼、肉、酒,以及女方需要的装饰品、衣服,用一个抬箱抬到女方家,俗称“顶”,新娘的嫁妆陪女儿出嫁,富的最多五六十升(嫁妆的数量叫“抬”),穷的家里只有一个包袱。

结婚时,公婆必须由男方长辈一辈家庭全体人员行动,红旗招展,声乐领唱,锣鼓伴奏,鞭炮齐鸣,富人有轿子、官轿或大船,一般穷人用小船、汽车接待。礼仪很简单。结婚的人走后,新郎告诉家里的祖宗,准备嫁给他。

准新娘到了新娘家,有条件的门户准备酒席招待客人。新娘头戴金色礼服,向父母辞行,进入轿子。亲友们用鞭子迎接她,锣鼓喧天,新娘的轿子到了男方家。新娘由金娘子搀扶下轿子,和男方(新郎)一起进屋拜祭。婚礼结束后,新娘进入新房,和新郎一起喝酒。亲友宴后,有扰新房之风,俗称“三日不认大小”。第二天,九个处女被邀请为新娘付钱。六碗菜下肚,新娘坐下换了衣服,拿着香纸进厨房拿着谋士。第三天,新娘在新郎的陪同下,用鸡蛋茶感谢亲朋好友,以示敬意,他们“送”钱。女人讲三从四德,男人讲三纲五常,一起孝敬父母。婚后,周月的新婚丈夫为新娘省亲准备礼物,俗称“回门”,是旧式婚礼的轮廓。旧式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的是指腹为婚;甚至还有买卖婚姻,偷亲,换亲,近亲结婚。早婚很普遍,有十二三岁就结婚的“小老公”,男女双方都不能自己做主。少数官员和大商人娶三妻四妾。

到了民国时期,婚姻的事情发生了变化。新郎穿着长袍,戴着帽子,新娘穿着旗袍,其他一切礼仪还是老样子。

建国后,举行新型婚礼,男女自由恋爱,自主结婚。1951年,国家颁布婚姻法,男女之间的婚姻受法律保护。父母不允许干涉子女的婚姻。很多青年男女办新式婚礼,不定期收彩礼,不办酒席不浪费钱,由两个人介绍认识。一段时间后,男女双方相处,按婚姻法规定的年龄,持有所在单位的介绍信。

婚礼在双日或重大节日(元旦、春节、三八节、劳动节、国庆节)举行,邀请亲朋好友参加婚礼。婚礼简单大方,一些青年男女趁着婚期出去旅游,称之为“旅游结婚”“祭拜”“回坟”“收彩礼”等旧的基本废除,但“订婚”了。老百姓说:“结婚讲排场,要求一年比一年高。60年代,糖果饼干;70年代“三转一机”(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80年代的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全自动洗衣机,数码彩电,音响,三金(项链,耳环,戒指)和90年代的建筑。春节在古代被称为新年。元旦起源于史前人类庆祝新年的日子。在古代,谷类作物只在一个季节种植,古人说谷类作物成熟时为“年”,作物收获时为大“年”。稍加引申,就被作为当年的名字。“年”的结束,恰逢“秋收冬储”和“春耕夏云”之间的农闲时节,所以又叫“一祭”,今年的第一天是新的一年的开始。人们当然应该祈祷和庆祝新年,这是我们祖先的中国新年。根据古代文献记载,我国的历法在夏朝就已经存在,也就是说过年的习俗始于夏朝。古人今天庆祝春节,始于汉武帝颁布阳历,将新年定在正月初一,并代代相传。

辛亥革命前的正月初一叫新郑,元旦,郑丹,三原。把“过年”说成“过春节”,是现代的东西。辛亥革命后(1912),改为公历年。因为一年不能有两个“年”,所以农历正月初一不再叫“年”,但是农历新年是一年中最大最隆重的节日,不能取消。因为是在“立春”前后,所以改名为春节,与公历的元旦不同。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也采用了公历(即西历),于是春节一词被继承下来。只有正月初一与“立春”重合才是真正的春节,民间云“百年难遇初春”。

清末民国时期,春节隆重,农历(阴历)正月初一为春节。凌晨时分,传统民俗是全家男女老少,穿上新衣,背着祭品,每人拿一柱香出门,放鞭炮,向天鞠躬,祈求新年,称为“出天方夜谭”,喊着:“开门发财”、“走好”、“财宝滚滚来”。进屋后点蜡烛,焚香,化纸,打下巴。先祭拜祖先的“神位”,再给家族长辈拜年。然后,坐着吃年糕,吃甜食,喝茶。天亮后,同村同民互拜年,祝他们恭喜发财,并称之为“奔跑的岁月”。后来,给新的死者一个“燃烧之吻”。在祖坟烧纸、鞭笞、祭拜。从一开始就不能扫地、挑水、泼水以求好运,市场商户停业三天。第三天烧了“门神纸”才能动水、动土、开门。

春节期间,有初一拜祭父母,初二拜祭公公,初三拜祭叔叔伯伯,然后拜祭其他亲朋好友的习俗。晚辈给长辈拜年,长辈要给孩子“压岁钱”。亲友请客,称为“邀客”(或“春客”),同村同街敲锣打鼓娱乐,称为“打鼓过年”,还有打灯、演戏等娱乐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农历正月初一仍是春节,是民间盛大的传统节日之一。春节期间,迷信的风俗习惯逐渐被打破。初一零点,街上、村里鞭炮齐鸣,烟花冲天,迎接元朝统一。天亮后,党政机关和团体举行“团拜”,然后向烈士家属、英雄模范家庭、五保户拜年。在农村,除了按传统习惯给亲戚朋友拜年外,许多村庄还组织采莲船、狮子、龙灯等表演,给群众拜年。春节期间,男女老少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争抢娱乐。如滑冰、舞蹈、球类运动(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为青年男女,门球,老年人下棋,与孙子猜灯谜等活动。农历正月十五是传统的民间节日,元宵节也叫上元、元夕、元夜、元宵节、半月节。因为新年的第一个满月在农历正月十五晚上升起,所以在古代被称为元宵。

清末民国时期,元宵早餐作为一种家庭团聚的庆祝方式,有的叫“汤圆”,有的叫“半月团”,也叫“团子”(以米粉为皮,以肉、豆制品、蔬菜为馅,俗称“团圆”)。晚饭前,一定要祭祖,放鞭炮。酒席丰盛如年夜饭。元宵节晚上,家家户户都过元宵节。一群少年装扮成男女,唱着采茶调或花歌,玩着狮子、龙灯、高跷、花车、蚌类,张灯结彩,翩翩起舞。鞭炮声经久不息,游客遍布大街小巷,热闹非凡。还有女儿迎子姑(七姐妹)预测吉凶,拿着火把在田里跑来跑去“赶走毛狗”,在花园里点蜡烛,称为“点蚕”、“挂高灯”辟邪。

灯会是元宵节的主要活动,所以也叫元宵节。在旧社会,大多是两个姓的孩子,两个村或者集镇,或者是河两岸的孩子争抢灯笼,直到深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元宵节照常举行,传统食品“元宵”保留了它的地方风味。那些“请神”、“迎紫姨”、“赶狗”、“挂灯笼”、“养蚕”的活动,更是少之又少。夜间活动增加了新的内容。每个村庄都组织龙灯、狮子和莲花船等表演。家家户户灯火通明,有的组织燃放烟花。一时鼓乐齐鸣,鞭炮声震耳欲聋,干部群众喜迎佳节,洋溢着团结欢乐和谐的热闹气氛。清明有两个不同的概念范畴:一个是节气,一个是节日。

清明作为节气,是农历二十四节气之一,属于天文历法范畴。时间从每年公历4月5日左右太阳达到15时开始。《百岁百问》说:“此时万物生长清净明,故名清明”。意思是到了清明,气候温暖,草木茂盛,一改冬天的寒黄景象。在农业生产中,他们在春天忙着犁地和播种。农业谚语说:“清明与谷雨相连,不要耽误浸种和犁田。”

清明作为祭扫的内容,有禁火寒食和祭扫坟墓两项。一、禁火禁寒源于古代人对天上星辰的崇拜。第二,禁火禁冷食,是为了在古代刀耕火种的时代保护森林防火。

周代就有禁火寒食和祭墓两种习俗,但当时没有确定日期,禁火寒食与清明节关系不大。汉末蔡邕的《曹勤》将禁火的习俗与传说中的焚尸节推(春秋时期晋国忠臣)联系起来,但禁火的日期却是5月5日。魏晋时期,清明节前一天禁火禁寒。唐朝开元二十年(732年),唐玄宗正式下诏,将寒食、扫墓列入五礼。从此寒食、扫墓、清明合二为一。

农历三月(公历4月4日、5日或6日),清明节是一个“上坟祭祖”的节日。那天插绿柳供菜饭祭祖,清明节前三四天去祖坟,上坟,烧纸钱,上香,鞭笞,祭拜;以插浮钱或挂条幅的方式悬挂(俗称“清明挂”),称为“挂清”(悼念亲人),也称“上坟”。有新死者坟墓的“春新”日(立春后第五天)前必须有追悼会,有“新坟不社”的习俗。哪里有一族集中居住,哪里就有“田慧”。这一天,大家举旗撑伞,前往祖地祭祀。之后,一个家庭成员参加晚宴,这被称为“吃清明节”。孩子们放风筝,如孙悟空、蜈蚣、蜻蜓、七星、六角、灯笼、飞蛾等风筝比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再是同一个宗族集体举行墓祭的习俗。上世纪50年代,农村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平整,大部分坟墓变成了良田。上世纪70年代,农村建了很多灵堂、亭子、骨灰存放处。80年代以后,越来越少的骨灰盒被放进灵堂和亭子里。清明节,各机关团体前往烈士墓扫墓、敬献花圈缅怀先烈,并默哀三分钟表示哀悼。这一天,学校带领学生到烈士墓献花、植树,进行革命传统教育,顺便进行“春游”。和过去一样,城乡居民去祖坟祭扫,有烧香、化纸、鞭笞的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