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情感散文

每年夏天我都会给我姐打电话商量回老家D村的时间。我姐总是定在农历七月十五前夕,以祭奠已故的先人。其次,当玉米成熟时,我可以吃我姐姐家种的玉米。

炎热的季节,我姐家一般都会在院子里生炉子,因为她前一天晚上打电话告诉我第二天就去。我姐起了个大早,去园子里掰玉米,剥包皮,去胡须。把稍微老一点的玉米粒挑出来烧,嫩一点的煮。大姐准确把握了我的脚进入他们小院子的具体时间。玉米的香味在柴火的热情下释放出来,让我不用踏进大姐家的门槛就能尽情享受。

坐在李子树的左边,海棠树的右边,槟城的树荫下,我看着大姐从灶坑里拿出一层黑黑的“嘎嘎”的玉米,从铁钻上扯下来,轻轻的掉在地上几下,抖掉缝隙里渗透进来的木灰,用一根绿色的包皮擦表面,再拿另一根包皮把玉米缠在腰上递给我。

有绿色包皮隔热,不怕烤出来的玉米烫。新烤的玉米毫不吝惜地向我的味蕾传递着它独特的甜和嫩。带着这曾经熟悉的味道,带着玉米锅里冒出的热气,我的思绪就像接受了发令枪的指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带着玉米跑回了童年。

小时候我们亲切地叫它小米。我家是非农户口。虽然没有开垦大面积的土地,但是在后院得到了三亩菜地,其中10垄玉米带豆成为合理利用园地的做法。

当玉米在春天开花,再经过初夏的生长高峰期,夏天已经是繁花似锦,一撮小胡子羞涩地在我们热切的期待中展现。大人们告诉我们,这些孩子只要再等18天就可以吃了。

最后,当玉米成熟时,我们这些孩子和提着土筐的大人一起蹦蹦跳跳地跑向同样在等待我们参观的玉米地。

玉米的成熟就像排队买票的乘客,遵循先到先得的顺序。在大人的例子示范下,我学会了鉴别和挑选成年玉米。从上面撕下一小块包皮露出玉米粒,用拇指的指甲把玉米粒切开,很快就把奶状的浆液吃掉;少量浆液缓慢溢出或浆液凝固可定性为老玉米,当然烧更能发挥其优势。

带着装满玉米的土筐回到院子,每个人都参加了比赛。他和齐新一样,合力剥下几层紧紧裹着玉米的绿色包皮,去掉密密麻麻的胡须,分成两堆。把泡好的玉米放进大锅里,盖上一层刚剥好的玉米内包皮,再放上十多个自家地里产的茄子和土豆。主食和蔬菜一锅煮。

烧玉米和木头是最厉害的。当热气从大锅里拥挤逃离时,灶坑里堆积了足够的烧焦和半烧焦的木块,烧玉米的条件成熟了。

我父亲为我们三个年龄相仿的姐妹定制了玉米条播机,以避免一场争夺工具的“激战”。

烧玉米时,我们三个人有意识地各拿一块,将铁钻的尖端对准玉米底部,刺入嫩玉米浆两三厘米的深度,然后倒立,手持玉米,双手将钻头杵在地上,这样钻头就能深入玉米腹地,与玉米牢固结合。在燃烧的过程中,无论你怎么转动铁钻,都不会让玉米与之分道扬镳。

我们把燃烧的柴火聚集到灶坑中间,腾出两个翅膀,用钻头把玉米送到火堆两边。接下来的任务就是估计,当面对火的那一面熟了,转动钻头给背对火的那一面一个烧烤的机会,让玉米受热均匀。

我年轻的时候,不善于互相配合。本来一个人煮玉米绰绰有余。因为两人都不想管别人的玉米,三姐妹只好守在灶坑前,在农村度过了很多时光。带着柴火烤绿玉米的香味,我们嬉笑打闹。暂时摆脱成年人的阴郁,制造一个成年人远离家乡的笑话,为依恋童年积累新鲜事件。就连租我家房梁的燕子看到我们热闹的场面都在盘旋进进出出,叽叽喳喳吵吵闹闹地填补我们留下的微不足道的空隙。

玉米就是在不断的关注中熟的!我们熟练地把它从铁钻上取下,或者重新拿在包卷上,或者在铁钻空出来的空洞里插一根筷子(有时用小树枝代替)和手柄连接起来。我们坐在篱笆旁,柳叶伞下,伴着习习的微风和傍晚的静谧,品尝着为生活增添快乐和优越感的美食。

吃焦糊玉米基本是六分饱,剩下四分的玉米。吃完焦玉米,为了不减少焦玉米的味道,我们经常在院子里,屋后的空地上,梅林里溜达。当烧焦的玉米差不多消化时,就该煮玉米了。

小时候,家里有很多人。首先,我在一个小盆里挑出土豆和茄子,然后我在一个大盆里挑出热气腾腾、甜甜的白玉米。将茄子和土豆捣碎,撕去很多自己地里捏的葱叶,放一碗自己家酱坛子里的红棕色真酱拌匀。根据个人口味,可以多准备几个辣椒或者黄瓜,提振食欲的农家菜就完成了。拿一口玉米配一口土豆和茄子,拒绝鲍鱼和燕窝交换。晚饭后,我和同龄人出去玩了玩,比如“躲猫猫”、“三个字”和跳绳。频繁的跑步消耗了玉米的一部分能量,回来的时候在肚子里清理了一个地方,然后狼吞虎咽的吃下了一个凉凉的玉米穗,更加香甜。

当玉米无可挽回地闪过它短暂的青春期时,我也依依不舍地告别了焦玉米和煨玉米。

本质上没有真正的再见,只是改变了出现在我面前的形式。还是早上出现在我们家的餐桌上,是一大块玉米面。那时候我们家能拿到的白面粉比较多,但是拿到的玉米粉不是新磨的老面粉。卡在大锅里的大蛋糕又硬又厚,需要很强的耐力支撑着才能咽下去。我在邻居家品尝了用新玉米粉糊成的大蛋糕,才知道原来它的颜色像万寿菊一样金黄,口感像蛋糕一样绵软香甜,每一口都可以加入适量的糖精和面粉自愿吞下。

爆米花,爆米花的另一种呈现方式,带给我们的是平淡的快感和惊喜的突破。秋天和十月,殷琦升起,收获的黄玉米被辛苦的农民打包回家,藏在屋前专门的玉米楼里,大人给孩子的零食也是就地取材。每个家庭都可以轻松满足孩子们对油炸爆米花的廉价需求。大铁锅炸出来的爆米花(俗名爆米花哑),脆嫩醇厚,能磨练牙齿,携带方便。冬天的时候,几乎每个孩子口袋里都有一样的零食,没必要贪多。为了沟通感情,人们往往选择交换享受。油炸爆米花名不副实,因为它还保持着爆米花的形状,只是颜色是棕黑色的,加热后会微微膨胀。用爆米花专用锅爆出来的爆米花,可以算是“花”的称号,显然也算。每当村里的商人跳爆玉米花,邻居们都争相告知,每家准备一小捆柴火,一斤或两斤白玉米(黄玉米也可以),一两个面粉袋,直奔生产队南门,自觉排队等候。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的家人会跳进锅里,然后放进袋子里。爆米花成了下一个小米饭的换口味代餐。我姐看着我以葡萄的速度和数量一颗一颗的吃爆米花,劝我少吃,一次又一次的给我灌输她的座右铭:“就算爆米花不硬嚼,也是硬爆米花做的,我怕它在肚子里膨胀。别伤了我的胃。”

我知道姐姐心疼妹妹,但她哪里知道爆米花的诱惑不是小孩子脆弱的专注力可以轻易抵挡的。

没有玉米,我们的童年将是多么灰暗和悲惨啊!

最近看了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他研究美洲土著原始社会的发展,不可能不提原产于美洲的玉米。然而,他使用了玉米的正式名称。他的一个观点引起了我的注意。他指出,由于美洲印第安人已经成功地种植了玉米,而且玉米能够高产,所以仍然处于原始社会的印第安人不需要过多的捕鱼和狩猎就可以避免饿死的命运。导致他们的食物构成以素食为主,肉类量不足,影响了大脑的发育。大脑发育缓慢,发明和改进工具的周期比其他靠渔猎为生、吃素食的部落延长了无数倍,最终使得生活在美洲土地上的土著长期落后于欧洲和亚洲的文明发达地区。

也许他的研究结果是有道理的,但我还是忍不住为玉米叹息。那几天,上班路上,摩根的论述不时在我脑海中闪现。路过市场,看到一堆绿色的玉米,人们可以仔细挑选。我看着这种在远古时代养育了美洲原住民的作物,背井离乡漂洋过海来到我们成千上万的家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怀。

这是玉米!摩尔根提到的远古时代玉米家族的后裔!

做人难。比做人还难。也很难当好庄稼。玉米高产有什么问题吗?它的高产让填饱肚子的善良原始人不再去想野生动物,又阻止了多少血腥、叫嚣、杀戮的时代?它为维护生态平衡做出了巨大贡献。生活在草原的游牧部落吃肉喝血,集体围攻野牛的北美印第安部落吃肉少吗?我没见过他们发明什么先进的工具来推动整个社会进程突飞猛进。

这种简单的作物起源于拉丁美洲、墨西哥和秘鲁的安第斯山脚下,在哥伦布发现美洲将其带回西班牙后,逐渐传播到世界各地,成为最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

我们中国的玉米是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引进的。明代有一部药理著作——《滇南本草》为证。书中记载:“玉麦髯,味甘,性微温,入阳明胃经,清肠泻气,治女子乳块或小儿吹,或卧卧卧,乳汁不通。”本书作者生于洪武三十年(1397),卒于成化十二年(1476)。可以断定,玉米是在明代传入中国的。所以稍微有点历史知识的人,都能挑出明朝以前拍摄的以玉米地为背景的影视作品场景。

玉米传入中国时,并不包含在普通谷物中,而是被视为稀世之物。直到乾隆时期,一度是皇家的事情,与民间无关。当时的《盛京通志》记载玉米是“内务府进贡之粉”。在明代的文学作品《金瓶梅左慈》中,记载着“烧鹅肉”和“玉米粉玫瑰果蒸糕”是富人西门庆招待的美味佳肴。18世纪中叶,广西《镇安志》记载,玉米在传入之初就被列为“食子果属”。这两年我们也在长春农博会上展出了可以生吃的果味玉米。不知是农业技术创新,还是玉米属性的轮回?

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初,玉米开始在中国大规模推广,普通人只在锅里、餐桌上看到它“下嫁”的嘴脸。后来因为产量高,对各种土地类型适应性广,甚至挤掉了其他作物,把自己提升到了维持人民温饱的地位。尤其是在天灾人祸之年,更有义务把人从泥潭中救出来。我经常想起成年人回忆过去三年的艰难岁月。我可怜的大姐和二姐,在人生的黄金时代都在挨饿的困境中,我的父母就更不用说了。当时舅舅一家在城里定居,条件相对好一些。给家里送了一袋玉米面饼,真的是雨中的伞。那一刻,大姐和二姐眼中的大饼,远比只有过节才能见到的饺子和包子好吃。小时候,每当我们因为重复食用贴在老玉米粉上的大饼而露出不情愿的表情时,爸妈就用这个励志故事把大饼往我们的食道里推。

这两年我们东北水灾,印度,东南亚,非洲都不太平。2002年,粮农组织在其罗马总部举行了世界粮食安全首脑会议五年期审查会议,以评估当前的世界粮食安全状况。会后,粮农组织总干事迪乌夫指出,消除饥饿的斗争“现在将开始与时间赛跑”,以实现到2015年将世界8亿饥饿人口减半的目标。现在时间旅行到了2013 10,可以说至少有4亿同胞要忍受饥饿的煎熬。

我曾经跟我家乡镇赉县的一个同事说过,他很担心粮食短缺。他自信地说:没事,如果缺粮,我就去老家镇赉,那里玉米充足。镇赉不是我所在省份的沃土,金色满仓的大玉米保证了我同事的承诺。

农业科技日新月异,正常情况下不太可能缺粮。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玉米早已被请出主食队伍,但老一辈人对它仍有着深深的留恋。隔壁一位老人曾经说过一句名言:“农场还是可以把大蛋糕留下的!”如果他从坟墓里回来,环顾一下自己家或者邻居家,就会知道他的观点已经被各种饭局坚决否定了。

庄稼院留下了大蛋糕,但大蛋糕并没有消失。它在城市农贸市场的食品区找到了自己的位置。随着速冻食品的普及,粘玉米芯和粘玉米粒在冬天已经耳熟能详,烤玉米具有反季节的特点。人们已经认识到,玉米等粗纤维谷物对抑制动脉硬化、心脑血管疾病、抗衰老、防癌等疾病是有效的。

玉米被称为长寿食品,富含蛋白质、脂肪、维生素和其他有益健康的元素。其营养价值超过面粉和大米,成为大众化的健康食品。据悉,就连美国前总统罗纳德·里根也曾每天早上早餐吃玉米片粥。玉米糊也有机会代替米粥伺候人。

玉米把自己所有的青春和生命都献给了人类。困难时解决温饱,富裕时调整饮食。为农村人生火做饭提供柴火,嫩玉米秸秆还可以喂牛,做甘蔗。小时候没有鞋垫,干玉米包皮在水里堆了好几层,隔绝了冰雪的寒冷对脚底的挑衅;腊月湿蒸粘豆包把玉米包皮切成块放在豆包下面,避免豆包和蒸帘粘连...

玉米遍地是宝,永远不为人知,无怨无悔。看到有人(甚至是专家学者)说玉米的“坏话”,它不谦虚不争论的态度为自己辩解,我特别想为它辩护。我愿意做它的志愿律师,主动为它“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