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连环撞车谁负责?
1.后车在行驶中与前车相撞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后车负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无尾灯,前车负次要责任,后车负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示标志的,前车负次要责任,后车负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开启危险警示闪光灯,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造成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中如何进行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如下:
1.受害人住院后,准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情鉴定申请书、住院过程记录、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2、委托或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鉴定;
3.鉴定人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三十日内出具伤残鉴定证明。
交通事故责任分类标准
全责和无责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的其他当事人不承担责任:
1.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另一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其他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的,由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化、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核实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车辆有关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未能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无法确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6.一方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任何一方都没有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如果是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责任。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一方对下列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有违章行为的。在交通事故中起较大作用的一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明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3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同等责任
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其行为在事故中起同等作用,承担同等责任。双方对下列行为承担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均有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同;
2.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及时报案,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不确定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核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情况和调查取得的事实,但不得确认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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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