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是酒后溺水的责任人。为什么玩伴也要负责?

老人常说:不要劝人喝酒,不要随意把车借给别人,否则出了事故你是逃不掉责任的。

今年年初,同事小苗邀请小曾和厂里的其他四个同事一起吃火锅。六个人一直吃到晚上7点10,期间小曾喝了大约六七盎司的白酒和一瓶啤酒。小苗等人自然喝了不少,六个人一直喝了三瓶42度的白酒,三瓶黄酒,几瓶啤酒。不喝酒没关系,但是喝多了就会出事。因为其他人要回家,苗和告别后一起离开回公司宿舍。路上,他们路过一家便利店,苗进去买东西,一个人在外面等着,等苗买了东西,却不见了。

苗苗马上拿出手机给小曾打电话,但是没有打通。因为喝了很多酒,苗苗自己也迷迷糊糊的,所以没有继续找小曾也没有回宿舍,在附近找了个宾馆睡了。谁知道第二天小曾甚至都没来上班,于是大家都很着急,到处找小曾。最后,通过查看当晚附近的监控,大家找到了小曾的大致行踪。在这个方向,我终于在一条河边发现了小曾的衣服,于是我报了警。在警方确认小曾当晚溺水身亡后。

小曾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他的父母听到这个消息后,悲痛欲绝。他们认为,苗等人约出去喝酒,应当考虑到刚刚成年,还年轻,特别是在喝了太多的酒,应当尽到必要的注意和安全注意的义务。于是,一纸诉状将苗等五人告上法庭。

为什么玩伴也需要承担责任?这可能与连带责任有关。

苗苗等五人与小曾聚餐,本身并不违法,且无证据证明存在强迫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等错误行为。但作为同饮酒人,他们负有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相注意的义务,即五人在饮酒后应对的健康安全给予应有的注意和帮助,但五人并未尽到上述义务,特别是被告人苗苗。作为晚宴的召集人,他们应该在喝酒后对小曾采取必要的措施。

那又怎样?喝一点酒对感情有好处,但喝多了对身体不好?也不是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