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大刺客

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

一、即兴表演——刺客曹沫

司马迁对刺客情有独衷,在《史记》中专为列传,开篇第一位即曹沫。鲁国大将曹沫虽有“勇力”,却三战三败,吓得鲁庄公赶紧向齐割地求和。然而,两国会盟时,曹沫却突然“执匕首劫齐恒公”,要他归还土地,恒公只得答应,于是,“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在这里,曹沫算不上真正的刺客,最多只能算半个刺客,他并不想把齐恒公杀死,只是想拿匕首吓唬吓唬人罢了,他的用意只在为自己消除国土沦丧之耻,说到底还是出于自私的个人目的。看他的理由:“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

强者有强者的逻辑,弱者有弱者的逻辑。曹沫表面显得勇猛,执行的却是弱者逻辑。当游戏的双方的实力过分悬殊时,弱者便会大义凛然地破坏游戏规则,他们自己会觉得顺理成章,旁观者也会觉得情有可原,这时弱者的逻辑实为无赖逻辑。至于强者,只能无条件地遵守被破坏的游戏规则,以示强者的尊严。大人不计小人怪,强者不跟弱者一般见识。所以,曹沫耍完无赖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齐恒公虽怒,为了不“失天下之援”,也只得装孙子,“既已言”,就要言必行,行必果。

正是:无赖因无赖得天下,英雄因英雄失天下。其后刘邦与项羽即如是。

二、行货的下场——刺客专诸

伍子胥劝吴王僚伐楚,吴公子光说他“欲自为报私仇也”,伍子胥则看出公子光“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所谓“内志”,就是杀吴王僚取而代之。伍以公掩私,光则以私掩私,二人的出发点都是自己。既各有所图,就可达成“一致”,互为利用,伍子胥要利用吴国报家仇,公子光要利用伍子胥得到吴国,为了各自的目的,他们走到一起来了。

三、行为艺术——刺客豫让

豫让是一个执着的刺客。最初豫让追从范氏、中行氏,但“无所知名”,后来“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后来智伯被赵襄子等人诛杀,豫让的复仇事业也便悄然开张。

“士为知己者死,女灵悦己者荣。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也。”从豫让的话里可以看到,在未行动之前,他已判定自己“必为……而死”,这样才可“报智伯”,至于“报仇雠”与否,反倒不怎么重要,他需要的只是一死。

四、为杀而杀——刺客聂政

五、谁是英雄?——刺客荆轲

五刺客中,荆轲是最后一位,也是最出名的一位。虽然他失败了,却被看作失败的英雄,荣耀身后两千年。先前我只知道那“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知道他与秦王拼死逐斗时的激烈,而读过《史记》,才知道了荆轲些许底细,才知道在未成英雄之前,荆轲不过是一个挂剑游荡的投机分子。在榆次,盖聂一瞪眼就把他吓跑了;在邯郸,鲁句践一声怒叱他就“嘿而逃去”;只是到了燕国,这位“逃跑大侠”才算找到了感觉,和杀狗的屠夫及乐手高渐离交上了朋友,成天和他们喝酒耍闹。“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这就是荆卿,接着太史公话锋一转,又说他虽然爱喝酒,但为人“沈深好书”,在各诸侯国游历时,结交的都是些“贤豪长者”,燕国处士田光先生也对荆卿另眼相看(“善待之”),认为他“非庸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