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刺客的起源:书生该不该为知己而死?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这句话相信所有的官员都知道。这句话在《史记》里。刺客列传与战国政策。它在赵策被提及,但是真的不清楚哪一个是来源。史记是太史公司马迁写的,战国策是刘向编的。有人以刘向的生平作为判断《史记》成书早于《战国策》的依据,所以出处应该是《史记》。不过很有可能《战国策》的篇幅是战国时期写的。刘向只是在西汉末年起到了收集整理的作用。由此看来,《战国策》成书较晚,文章篇幅的形成和流传似乎早于史记。

言归正传,《士为知己者死》讲述了三族分晋时,玉让以复仇为主,多次刺杀,却自残而死。这个玉让,也是三姓奴才,在前两个大佬手下默默无闻。当他跳到最后一个师傅智博的时候,他就很受器重。智伯以国士的礼遇对待他,所以他也下定决心以国士的风范回报智伯。而联合魏汉消灭智伯,平分智伯的封地,为后来三族分晋埋下伏笔。玉让决心报恩心腹,为智伯报仇,三番两次刺杀赵襄子未果,宁愿以毁容哑声再次直接行刺,也不愿借故投靠,假意暗算他。天道是献给有心人的,但他还是没有刺他。赵襄子已经放过了余让好几次。他一方面感受到了他的忠诚,一方面也赢得了人心,但是他的耐心被玉让耗尽了。余让终于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他临死的时候提出了一个要求,“如果我这辈子刺不到你,就让我刺你的衣服,不然我死不瞑目。”赵襄子慷慨地答应了,于是余让把怒火发泄在赵襄子的袍子上,然后自杀了。

其实不只是玉让的故事。《刺客列传》通篇讲述的几乎是同一句话:士为知己者死。当初鲁国的挟持,逼迫桓公归还鲁国被占土地,有点牵强,因为本人就是战将,就不细说了。接下来,颛顼刺死了廖望,这在我的另一篇文章《伍子胥的嗜血小队》中有详细介绍。大致是这样的:颛顼在鱼腹里藏了一把匕首,为伍子胥和公子光刺杀吴王僚,被廖望的侍卫当场刺死。而公子风风光光成了阖闾的太子,伍子胥郡主和臣民攻楚侵,好不热闹。颛顼这个倒霉的孩子,就这样转瞬即逝的在历史舞台上谢幕了。

几十年后,又一个悲剧刺客聂政出现了。韩国(这个韩国是战国七雄之一,大韩民国的粉尤其是韩剧的粉都是自己退的)。颜仲子,一个逃亡的高官,为了躲避政敌的迫害,跑到了齐国。他听说杀狗的屠夫曾屈尊交朋友,给聂的母亲送钱过生日,但起初被拒绝,因为家有老母亲和未婚的妹妹,所以他不能出去玩。等大姐结婚了,聂母去世了,就去找知音严仲子,“你这么看得起我这个狗杀手,说吧,你想让我砍谁?你说谁我就砍谁!”严仲子大喜过望,“小聂哥,我就知道你义气。我认为K的男人是夏磊,南韩的总理和韩军的叔叔,他让我很痛苦。兄弟,你要为我主持公道!”于是聂政只身一人,光明正大地从韩国总理府门前,当着众多警卫的面刺杀夏磊,砍死几十名警卫,后来不敌,剜了他的眼睛,剖腹自杀。因为死的惨烈和面目全非,聂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暴露在这座城市里,没有人知道他的身份。神奇的心灵感应出现了。聂政的姐姐来了,当她看到它时,她说那是她的哥哥,然后她抚摸着尸体哭了。路上行人都劝她,“大姐,他是个* * *,知道砍,小心打官司。”聂大姐道:“我知道。我弟弟在做一份他不喜欢的杀狗的工作,因为他要照顾他妈妈和我。事实上,他真正的爱好是杀人。我妈过世,我结婚的时候,我哥可以无忧无虑的来暗杀之旅,也是因为他保护我不受牵连,才把脸毁容让别人认不出来。他太体贴我了,我绝不能让他默默无闻的死去。我要让世人知道他为严仲子做了什么!”说着居然哭得死去活来。如果当时有新闻媒体社交网络的话,大概会有一个黑体大加粗标题的头条,“丞相夏磊遇刺身份暴露,其家人称严仲子应对此事负责!」

《刺客列传》结尾说荆轲刺秦,其中有高剑礼。影视作品太多,我就不啰嗦了。但是我想问你一个问题。读书人该不该为知己而死?如你所知,女人不再被允许取悦自己,不是吗?哪个正常的直男会喜欢网络名人,面目全非,下巴比锥子还尖,身材像柴棍,却有G罩杯?一个书生呢?他还应该为知己而死吗?

愚见,读书人还是应该为知己而死,不然怎么称得上读书人?但这个知己有待商榷。真正的知己是不会要求一个书生为他而死的。两个人有相同的心,就像俞伯牙和钟子期。或者至少,知己也愿意为士而死,就像笑傲江湖的刘正风和曲阳,大家一起死。所谓帝王将相之间的“患难见真情”,其实就是用金钱、名誉、地位来买你的命。死了就死了,我还活着。史家们大捧你,鼓动更多人为我而死,真是太神奇了。另一种特殊情况,士为知己者死,意义重大。这里的知己指的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在国家存亡的时刻,每一个为国家和人民献出生命的人,无论是名门望族还是小卒,都可以称之为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