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版权给谁了?

漫画版权卖给漫画嘉宾,游戏版权卖给搜狐,影视剧版权卖给万达集团,动画版权卖给腾讯。

著作权是一个法律术语,用来表示创作者因其文学艺术作品而享有的权利。版权是对复制计算机程序、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照片、游戏、电影等权利的合法所有权。版权通常被认为是属于作者的,除非转让给另一方。大多数计算机程序不仅受版权保护,还受软件许可证保护。版权只保护思想的表达,而不是思想本身。算法、数学方法、技术或机器设计不受版权保护。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有两种: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根据著作权法,作品完成后自动享有著作权。所谓完成是相对的,只要创作对象已经符合作品构成的法定条件,就可以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理论上,根据不同的性质,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和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针对的是创作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邻接权的概念针对的是表演或帮助传播作品载体的相关行业的参与者,如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 * *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同中国签订协定或者未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和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发表,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发表,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

(四)艺术和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音像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9)其他符合作品特点的智力成果。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音像制品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音像制品制作者许可,出租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众利益的,由著作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并无害化销毁侵权复制品和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5万元的,可以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作品复制、发行、表演、放映、播放、汇编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播放、复制或者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规避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规避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或者故意为他人提供规避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变更广播电视上的作品、布图设计、表演、音像制品或者权利管理信息,明知或者应知广播电视上的作品、布图设计、表演、音像制品或者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变更,仍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销售署名他人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