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行使主权的全部历史!
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早在新石器时代,中华民族的祖先就已在澳门生活。环岛周围的黑沙湾出土的公元前4960年至4430年的文物表明,中国大陆的原始居民在6000多年前的史前时期就来到了澳门。秦始皇统一中国时,澳门划归南海县番禺郡管辖。16世纪初期,定居澳门的中国渔民建造了“天妃庙”供奉海神天妃,也就是作为澳门象征的“法师庙”。澳门在英语中的音译来自“马哥”。16世纪中叶,随着欧洲殖民主义所谓“航海发现”的扩张,葡萄牙人到达中国东南沿海。1553年,葡萄牙人以“借地干淹货”为借口,通过贿赂明朝官员,获准在澳门半岛暂时居住,并迅速集结成村,在澳大利亚扩张地盘,设立相关机构。然而,直到鸦片战争之前,明、清政府仍然负责整个澳门半岛的管理和主权的行使。第二,明清政府在澳门行使主权。葡萄牙人占领澳门后,明政府仍在澳门全面行使主权和权力,包括接受葡萄牙人在澳门每年缴纳的地租,设立海关征收航运税,在澳门设置官员,由香山县令(知府)实施行政权和最终司法权。明朝政府还在濠江(今天的市政厅所在地)设立了一个“议事亭”,作为中国官员向木易宣读明朝政府命令的场所,也是双方官员讨论政务的场所。后来,清政府还在“议事亭”立了许多石碑,上面刻有中国限制和管理居住在此的葡萄牙人的法律。在司法方面,明政府参考了唐朝的相关法律,法律规定:“凡外人及同类自犯者,均应遵法守俗;“外来犯罪者应被视为合法”这一条款允许他们自己的法官在居住在澳大利亚的葡萄牙人相互侵犯时,按照他们自己国家的法律进行审判和惩罚。不服当地法官判决的,还可以上诉到印度果阿的葡萄牙高等法院。如果涉及中国人,无论中国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会在澳门接受中国官员的审判。特别是当发生了严重的杀害华商的案件时,更多的中国官员会来调查和处理,并根据法律将凶手带到广州审查和判决。清政府延续了明政府在澳门充分行使的主权,包括驻军权、财权、海关权、行政权和司法权。3.鸦片战争后,葡萄牙人占领了澳门。鸦片战争爆发后,葡萄牙乘清政府战败之机,追随西方列强,加紧侵略扩张,企图实现把澳门及其附近变成葡萄牙殖民地的野心。1843年,鸦片战争刚结束,澳葡当局就派代表在澳门和广州与钦差大臣秦英谈判,要求赔偿年租520元,葡萄牙士兵进驻整个澳门半岛。在贸易方面,开放通商口岸等一系列无理要求被清廷断然拒绝,但葡萄牙人继续享受各种优惠待遇。葡萄牙人并不满足于此,仍然加紧侵略扩张。1844年(清道光二十四年),澳葡擅自在氹仔黑沙建堡,数年后进一步巩固,声称已将管辖范围扩大至氹仔。1845 165438+10月20日,葡女王玛丽亚二世擅自宣布澳门为自由港,允许所有外国商船来澳门自由贸易,并任命雅玛为澳门总督。亚马留是一个狂热的殖民主义者,上台后推行了一系列殖民政策。1848年擅自从水坑尾门向北开辟通往关闸的道路,并于13年3月率葡人夺取关闸,驱逐中国海关官员和丁仪,毁坏亭门口竖立的中国法制碑,企图抹杀中国对澳门拥有主权的一切证据。亚马留的暴行激起了公愤。1849年8月23日,在莲峰寺附近,被王霞伊势沈密(智良)等7名青年农民杀害。随后,澳葡于1851(咸丰元年)占领氹仔。1863占领塔石、沙岗、新桥、沙里头、石墙街等村,设置路号,破坏租界旧墙。1864(同治三年)占领路环,设立“岛城管理局”。1874年(同治十三年),葡萄牙人攻入象山县城,拆除了有300多年历史的城门,设置陷阱屋,将城门北移,新建了一座具有凯旋门风格的城门。1879(光绪五年)再次占领龙田村。1883(清光绪九年),葡萄牙人强行编了王霞和龙田村的户籍,重新开道,在王霞设了俘虏之家。1890年占领澳门西北的青州,迫使清海军撤退。1887年期间,葡萄牙政府与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葡北京条约》,清政府同意“葡萄牙国永远留在澳门,与葡萄牙管治其他地方无异”,但条约并没有划定澳门的边界。葡萄牙人占领澳门后,引起了澳门同胞和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收回澳门的斗争和呼声从未停止。四。中国政府对澳门的立场和政策。澳门作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由于历史原因长期被葡萄牙占领。然而,中国历届政府从未在澳门主权问题上让步,也没有合法地将中国对澳门的主权割让给其他国家。因此,中国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只是时间问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葡友好建交,中国统一大业的推进,中国对澳门行使主权的时机已经成熟。20世纪80年代,解决澳门问题成为中葡两国政府面临的重要现实问题。1949 10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明确宣布废除外国列强强加给中国人民的所有不平等条约。对于一些尚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在条件成熟时通过谈判和平解决,在解决之前保持现状,如香港和澳门问题以及双方尚未正式划定的所有边界问题。1972年,中国政府在给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的备忘录中指出:“香港和澳门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结果。香港和澳门是英国和葡萄牙当局占领的中国领土的一部分。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解决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不属于通常的所谓殖民化。我国政府主张在条件成熟时,以适当方式和平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并在解决之前维持现状。”1972 3月10日,中国驻联合国大使黄华代表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大会上声明:“香港和澳门是英国和葡萄牙政府占领的中国领土;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解决完全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不能等同于其他殖民地。中国政府一贯认为,香港和澳门问题应在时机成熟时通过适当方式解决,联合国无权讨论这个问题。”这表明了中国政府对澳门主权的坚定立场。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于同年6月15日通过决议,向大会建议将香港和澳门从殖民地名单中删除。1972 165438+10月8日,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批准特别委员会的报告。同时,为了保持澳门的稳定和社会现状,中国政府考虑到国家利益和澳门居民的利益,在政治上实行保持澳门稳定的政策,在经济上实行援助澳门的政策,长期以充足的数量和合理甚至优惠的价格向澳门提供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支持澳门的经济发展。尤其是1978之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建立经济特区,决心发展经济。它认为澳门是“窗口”和“桥梁”,可以在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和国家统一中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1979年2月8日,中葡建交时,两国就澳门问题达成协议,指出澳门是中国的领土,暂时由葡萄牙管辖,澳门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在适当的时候,中葡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987年,中葡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中国将于1999年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这是继1984年中英成功解决香港问题后,中国近代史上的又一政治事件。1993 3月31日,在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顺利通过,标志着澳门进入后过渡期。五、中葡谈判和中葡联合声明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会谈从1986年6月30日开始,到1987年4月3日正式签署联合声明,历时9个多月。中葡联合声明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葡萄牙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除正文外,还包括两个附件。随后附中葡签署联合声明时交换的备忘录。正文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中葡两国政府共同宣布澳门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于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在第二部分,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宣布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对澳门的基本政策。第三部分,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过渡时期若干问题的声明和中葡联合声明的实施。如规定在本联合声明生效之日起至1999 12 19的过渡期内,由葡萄牙政府负责管理澳门,继续促进澳门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不及物动词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可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具体情况以法律规定。”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3年颁布了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澳门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外,享有高度自治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中央人民政府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行处理中葡关于澳门的联合声明附件一第八节规定的一切涉外事务。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政府和立法机关由当地人组成。行政长官在澳门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担任重要职务的官员由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大部分议员由选举产生。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对立法机关负责。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葡文。澳门特别行政区除悬挂中国国旗和国徽外,还可使用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和区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