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动漫节cosplay
深圳市南山区第三届动漫文化节COSPLAY大赛启事
COSPLAY是Costume(服装、装束)和play(游戏)的简称,译为“角色扮演”,亦称动漫真人秀,是一种由真人穿着特定服饰来扮演动漫或游戏中的角色的艺术行为;作为一种高度展现自我独立性的方式,演绎“我青春,我阳光”的时尚主题。
参与COSPLAY的人被称为“COSPLAYER(简称为COSER)”。她代表着炫酷、前卫、新潮与时尚。年轻人的创意与活力以及自由大胆的生活方式,借着那多彩如霞般COSPLAY名义被成功地体现了出来。
一、活动目的:
本届动漫文化节将COSPLAY作为系列活动之一,正是紧紧抓住年轻人的兴趣,一方面扩大了动漫文化节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也通过本届动漫文化节让参与活动的年轻人加深对动漫文化的认识和了解。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局
承办单位:深圳市动感地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三、大赛时间: 2009年12月13日
四、大赛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花园城广场
五、大赛规则:
1)本次赛事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但参赛者必须是固定社团的现役成员,以社团名义参与报名。
2)社团表演内容包括视觉系、动漫、游戏人物等,但不得过份裸露,及渲染暴力。
3)参赛社团资料(含图片)均需在报名时如实提交。
4)参赛服装、道具自备。
5)参赛社团如临时有事不能参与活动,需至少提前7天通知大赛承办单位,以便进行统筹协调。
6)决赛入围者将获入围奖,并须出席大赛指定之所有宣传活动。
7)决赛入围者不可在现场替商业公司担任兼职或宣传工作,但可以替同人志社团做宣传。
8)大赛组织机构保留刊登参赛者名单及照片用作宣传或广告用途之权利,而无须事前征求参赛者同意或给予任何形式的报酬。
9)参赛者相片或有关资料由大赛承办单位留作档案。
六、比赛评分标准:
评比标准:造型20%、道具20%、服饰20% 、人气20%、舞台效果 10%、表演10%。
七、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8日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荣誉证书
另外设置一个自由行和舞台的最佳人气奖,和两个最佳coser奖奖金是300,然后,报名的团队,赛前会有一次聚餐。再者,每个参赛的团队有200的补助。每个参赛的社团可获得摊位一个。
十一、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南山区第三届动漫文化节执行委员会。
南山区第三届动漫文化节执行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