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游戏收费了怎么办?

如果一个网游破产了,在游戏里充值的钱就收不回来了。

1首先要知道一个概念,我们投入游戏的精力和金钱是否属于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但由于玩家与运营方不构成直接劳动关系,玩家没有义务玩游戏,运营方自然也没有义务支付玩家报酬和赔偿时间精力损失。所以你在游戏里充值的钱是拿不回来的。

2.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上下载的计算机软件不适用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但对虚拟商品能否退款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很多经营者以该规定为由,认为游戏中的虚拟商品和服务不适用不合理退款,国内也没有相关案例表明法院的态度。

运营商提供相应的服务或道具,是你我之间的简单交易。玩家支付金钱,不管玩家是否享受或激活服务或道具。

3.玩家只有账号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那么问题又来了。游戏里的装备是我自己造的,游戏公司停工了。我的654.38+0亿没了。这不是我的虚拟资产吗?游戏公司能赔偿我的损失吗?

答案很难,因为在注册游戏账号时,通常会在最后有一个选项“我已经阅读并同意相关的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需要勾选才能完成注册。估计99%的玩家都不会看冗长枯燥的服务条款,还有一个和报酬有关的归属之谜。可以说,几乎所有厂商都会把“本公司拥有产品中所有道具、人物、模型、声音、动画的所有权”写入服务条款,而玩家只有这些物品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而不是所有权,包括申请的账号本身!运营商有权收回长时间不活动的账户。

3.相关事件的争议。虽然玩家只拥有道具金币的控制权和使用权,但这仍然不妨碍它们是玩家的私有财产,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这里有一个经典案例:2003年2月,玩家李在玩红月时账号被盗,向游戏公司索要盗版玩家的具体信息,被运营商以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为由拒绝。李当即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李与游戏公司的纠纷在于,游戏道具的归属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游戏道具归根到底还是计算机数据,不适用民法中“物”的概念。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虚拟道具不适用物权,但玩家的道具是在游戏中获得的,参与游戏需要支付算牌费,这意味着作为道具,作为游戏的输出,具有一定的价值内容,但直接将算牌费认定为道具的价值并不妥当。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司通过回档操作,恢复李丢失的所有道具。如果当时《红月》免费玩,结果可能会和当初的判决大相径庭。但确定了虚拟财产的无形财产属性,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判决提供了经验,也为玩家提供了有效的维权。

4.那么,如果游戏公司停止运营或者破产,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损失呢?游戏公司将通过其他游戏的等价优惠券来补偿玩家。在运营商尚未宣告破产的情况下,玩家在注册账号时已经同意承认游戏中物品的所有权属于运营商,因此玩家不能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但既然没有破产,说明公司还是有一定财力的,一般不会只代理一款游戏。为了留住球员,适当的补偿是非常明智的选择。玩家可以把停机后充值的钱转到游戏公司代理的游戏里,还有礼包和抽奖活动。不过,大部分网游不太可能像战地OL那样直接返还现金。

5.如果游戏公司破产,玩家的利益最终被清算。如果游戏真的停了,在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下,玩家只能接受自己所有的投资都在水漂的事实。伟大的装备,非凡的宠物,极其丰厚的金币,精致的皮肤,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终将成为梦想。真心希望中国能尽快出台虚拟财产保护法,让玩家的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扩展数据:

中国网络游戏投诉平台,

为积极响应八部委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管理的意见》,新华网联合中国网络游戏自律联盟、搜云科技建立了“中国网络游戏投诉平台”,严厉打击游戏盗版、封号、诱导消费、涉嫌赌博、色情等问题。,促进网络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网络游戏投诉平台是服务于中国所有网络游戏用户的全国性网络游戏监管平台。该平台的推出是国家媒体主导的游戏化互联网产业的重要举措。通过游戏公司、调解中心、仲裁委员会、法院的参与,为游戏玩家提供一站式投诉处理服务。平台由湖南搜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搭建;中证数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数字资产登记,已在新华网正式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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