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翻译一份关于会计的英文文件。

专著的这一章说明了契约补偿条款对自利行为是有帮助的,所以作者经常会问“为什么股东可以允许这样的条款?”。在2.3章中,将正式讨论这一观点:激励机制的引入不完全是股东利益和不确定报酬。他们阐述了Aboody和Kasznik(2008)的一个研究观点,即一个示例合同看似对自己有利,但实际上是为股东自身利益服务的。合同明确列出了对方的问题和答案,从更深远的角度来看会有帮助。例如,一个结果可能是股东更好地履行这些合同,即使他们仍然决定鼓励自私的行为。Evans和sridhar (1996)对这一点提出了深刻的见解,他们的研究成果认为,公司有两种杠杆手段:合同补偿和奖励机制,在如实申报和管理利润之间权衡。财务报告制度可能会也可能不会限制和影响盈余管理。在他们的模型中,最佳薪酬契约可能导致盈余管理,因为它可以排除高投入成本的项目。在博弈中,即使管理者有欺骗的成分,也需要提供巨大的保证金,哪怕是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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