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的报名办法
(一)获得乒超联赛参赛注册资格的俱乐部,必须按照《关于2011赛季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俱乐部注册的通知》和《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运动员注册和流动办法(2010-2011版)(试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注册和报名。在规定日期前不能完成乒超俱乐部和俱乐部运动员和教练员注册工作的俱乐部将失去2011乒超联赛的注册参赛资格。
(二)2011乒超联赛的运动员报名工作与注册工作同时进行。
(三)俱乐部在进行运动员注册和报名工作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运动员报名排序:
1、运动员报名只进行中国乒协运动员(包括未在非中国乒协注册的拥有中国户籍的运动员)的排序,非中国乒协运动员在注册时无需参与排序。
2、拥有特级和一级运动员总数不超过2名的俱乐部,必须把特级和一级运动员排序在前两位。
3、如果拥有特级和一级运动员达到或超过3名的俱乐部,特级运动员必须排序在第一位(拥有两名特级运动员的必须把两名特级运动员排在前两位),另可选任一名一级运动员排序在第二位。
4、如果俱乐部没有特级运动员,但一级运动员数量达到或超过3个,俱乐部可任选2名一级运动员排序在前两位。
5、 联赛组委会审核小组有权根据事实对各俱乐部的报名排序进行调整。
(四)中国乒乓球协会在注册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任何俱乐部的注册申请;乒超联赛组委会在报名截至日期后,不再接受任何俱乐部的报名和变更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