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之书:吉卜林的法律丛林
1.吉卜林的《丛林的起源》
在吉卜林笔下,起初,大象的祖先创立了丛林,是丛林之神。当时丛林里的居民只吃树叶、花、嫩草、水果和树皮,没有猎人和被猎的人。他们也和人类一起生活在丛林里,他们都是一家人。
大象的祖先忙于创造一个新的丛林,于是他设立了老虎的祖先作为丛林的主人,以法官和裁判的身份解决居民之间的纠纷。在一场鹿与鹿的争斗中,老虎咬掉了一只鹿的脖子。老虎把死亡带进了丛林,血腥味也迷惑了居民,使他们陷入愚蠢和内斗,恐惧从此在丛林中生根发芽。
大象于是立灰猿为第二代丛林主。然而,灰猿只有一张虚假的智慧之脸。在语言的狡猾和机智中,他解构一切,只留下丛林中愚蠢的修辞和无意义的文字。
恐惧成了丛林的主宰,看起来像人类。动物和人互相害怕,互相争斗,种族划分,同类相处,建立了猎人和被猎人的关系。虎王试图通过杀人来消除恐惧,却教人杀人,于是给自己带来了杀身之祸。
大象于是制定了法律。
等到我们熟悉了狼族和莫格里的故事,丛林法则早已形成。猎人自由狼族是丛林中最强大、最繁荣的动物人,他们也是丛林法则最坚定的追随者和守护者,他们受到丛林法则的保护。即使只有老虎一个人,依然是丛林的王志毅,这让其他所有动物都害怕,但它们不敢轻易攻占狼族的领地,也互不干涉。但Mogri这个娃娃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局面,从而引发矛盾。
2.喝着狼奶长大的男孩
吉卜林的《丛林之书》不仅仅是一个喝着狼奶长大的男孩的故事,虽然狼族和莫格里是主要视角。尽管吉卜林构建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丛林世界,描述了莫格里人与人族的冲突,但他无意探讨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丛林之书的灵魂在于丛林动物人赖以生存的法则。
2016版迪士尼电影改编,将这部作品简化为一个莫格里视角的单线故事,一个迪士尼习惯并擅长塑造的个体成长故事。但吉卜林的观念影响如此之大,虽然无法呈现原著更丰富的内涵,但丛林法则的光辉始终笼罩在这个简单的故事中,成为这部电影的精神内核,形成了它令人眼花缭乱、值得称赞的世界观,也让有兴趣的人有机会一窥吉卜林构建的丛林法则。
影片中,无忌的成长与我们所熟悉的所有自我成长故事相似:小时候,他享受着父母、兄弟姐妹(狼妈妈、狼爸爸、狼崽)的爱,灌输、教导着他的导师和族群的信仰(黑豹巴什拉和狼议会教规矩),他对这些教导很不耐烦;青少年自我探索时期,强调的是同龄人的友谊和互助(巴鲁棕熊);然后,让他面对危险和诱惑(巨蟒卡奥,灰猿王)。他从经历的事件中更快地学习和成长,获得了勇气、经验、力量、荣誉、爱和智慧。最后成长为丛林的领袖,与兽人们合作,打败了敌人(虎王希尔汗)。
在人物改编方面,影片去掉了原著中存在感较弱的狼父,直接将狼族首领阿凯勒改为狼父,而狼母的设定并没有太大变化。其他主要人物的设定和作用也被改编为服务于这个成长故事(读过原著的人可能对这些角色和性格有所了解,但我认为有必要在此再次陈述,更深入地了解吉卜林笔下的精彩人物):
黑豹巴什拉是原著中王志毅丛林中的一只豹子,拥有老虎的狡猾,野牛的勇敢和受伤大象的鲁莽。作为狼议会中的担保人之一,他用一头公牛买下了莫格里的生命,成为了他在电影中的导师,并教会了他丛林法则。
巴鲁·棕熊是原著中唯一一个教授狼之丛林法则并能参加狼议会的外国人,是狼议会中莫格里的第一个担保人。他成为电影中莫格里的搭档,用非常美国的享乐主义价值观影响了他。
巨蟒卡奥——在原著中,他帮助巴鲁和巴什拉吓退了猴人并营救了莫格里。后来和莫格里成了朋友,一起探索冷巢,一起打败红毛狗。在电影中,他只是充当了莫格里独自探索道路的小障碍。
猴人——类似于最初的设计和功能,他们没有规则,没有领袖,没有记忆,没有耐心,狡猾却无用的机智,用言语渲染自己的宏伟目标和优越感,以玩新鲜事物为乐,捉弄其他动物,自相残杀,这就是莫格里遇到的劫持者;
灰猿——只出现在原著中象王讲的故事里。作为二代丛林主,可以说是猴人的升级版。影片中是猴王路易被挪用为猴人的直接首领,试图借助莫格里的智慧统治丛林世界和人类世界。
希尔汗,王志毅丛林中的一只老虎,因天生跛足而以偷盗人类财物为食,被自由狼族所不齿。然而,一只充满诡计和谎言的狼和一些自我放纵的小狼跟着他,这是莫格里在影片中的主要敌人。
在这个平凡却好看的成长故事中,简单地呈现一些丛林法则的要旨,为其增添了更深层次的内涵和教训——当然,这是有教育意义的,吉卜林的所有作品都不可避免地带有强烈的严肃感和道德教育意义。
法律的人们,你们的名字是自由。
吉卜林一直是一个有道德感和责任感的作家。即使在童话写作中,他也不可避免地投射出自己强大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虽然教育孩子的书是当时的时尚,在今天的教育中也不免俗,但它不同于人们对“道德教育”的刻板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轻视和不屑。吉卜林试图传播的不是教条式的戒律,而是更多地基于法律的精神,维护和继承个人价值、家庭价值和* * *同等的价值。这些宝贵的价值观和信仰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原则。
在这些观念的影响下,即使是童话,他也不会试图创造一个不可能的和谐世界。他的世界是现实的童话世界。他不回避可能的残忍和邪恶,也不刻意制造困难和邪恶。他只是教人如何坚守秩序和法理,学会处理这些现实。更重要的是,正是在他被批判的“专制”教育家风格的影响下,最轻松的童话也无法抹去他对法律精神和文明秩序的永恒捍卫。《丛林之书》中的弱肉强食就是最直接的体现。
“丛林法则,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法则,规定了几乎所有可能发生在丛林居民身上的事件,被时间和习俗打磨到了极致。”正如诞生800多年的《大宪章》不仅奠定了现代文明的基石——自由、民主、法治,而且在时间和习俗的打磨下不断完善,将法律精神植入人心,传播于世。
丛林法则为个人、家庭、族群和森林社区做出了许多规定,例如:
根据丛林法则,没有必要的提醒,虎王无权改变领地;
任何野兽都不允许吃人;
违法必究,惩罚解决一切敌对,以后不提;
你可以杀任何东西,但千万不要杀或吃任何一头牛,因为你的命是当初被牛买走的;
一旦宣布饮水休战,在饮水场所狩猎将被处死;
而自由狼的法律也是整个丛林法则的缩写:
狼族的力量来自于狼,狼的力量来自于族群;
狼族要与丛林的统治者——老虎、豹子、熊保持和平;
当不同的民族相遇时,他们的领袖和平而公正地交谈,并划定彼此的边界和领土;
与其他狼战斗时,应单独战斗,避开狼,避免引起族群内部的群殴,导致分裂和削弱;
狼窝是狼的神圣领地,即使是首领也不得侵犯;
如果你必须杀死你自己,你的伴侣或者你的孩子,你可以杀死他们,但不要为了好玩而杀死他们。说七遍绝不杀人;
抢弱者的食物,为了你的荣誉,不要吃完,把他的头和皮留给他;
族群杀死的猎物是整个族群的食物,自己杀死的猎物属于自己;
一岁的狼有权利做幼崽,爱吃多少吃多少;
母狼有筑巢的权利,猎物的腰和屁股要给幼崽;
狼父洞权可以脱离狼族,成为独狼,只受议会制裁;
狼族首领的话也是法律,共存于一个开放的法律体系中。
好熟悉啊!
贵族的权力不受国王侵犯;自由人有自由的权利;私人领土和财产不可侵犯;国王的税收必须得到议会的批准;自由人不受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公共权利、流放、伤害搜查、逮捕等...
是大宪章之后文明秩序的逐步建立。
自由狼族作为猎人,承担着强者的责任,与统治者和平相处,有能力对抗虎王,也让我们想起了所有那些传承了精神,改变了历史的人。他们是圆桌骑士,信奉正义、团结、平等,坚守荣誉和秩序。是贵族起草大宪章,组织议会,抵制国王滥用权力;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父;他是一个坚持自由价值观和宪法精神的有识之士。甚至,可以以中产阶级为主体。他们有反抗独裁者和国王的能力,也有保护文明秩序的义务和责任。他们应该坚持和继承那些荣誉信条。
相比之下,当我们谈论弱肉强食时,我们在谈论什么?在熟悉的语境中,弱肉强食被习惯性地理解和应用为最简单的一条:弱肉强食。即使在字典定义中,“弱肉强食”包含着“互利”、“强者的责任”、“资源是有限的”、斗争与掠夺、零和博弈等信条,仍然成为唯一与人和本能有联系的内涵。真狼族信奉荣誉,有毒的“狼奶”只教人自相残杀,却包装成“体面”“成功”。
4.“不要因为几乎不可避免的失望而放弃责任”
乔治·奥威尔评价吉卜林是一个很有责任感的人,认为他对世界的愿景和认知图景是现实的。尽管他表面上咄咄逼人、专制的道德说教和咄咄逼人的帝国主义情怀——这也受到他同时代人和后代人的批判,人们公认他是一个帝国主义倡导者——但他却用传统道德和保守价值观构建和捍卫了一个世界。这让他在今天依然弥足珍贵,因为世界上不仅有从未沐浴在法律光芒下的人,在应该为价值判断和辩护负责的时候,人们却在退缩和退让,高举相对主义的大旗,逃避责任,诉诸自我安慰。吉卜林想教会我们“学会泰然自若地相信最坏的情况”,不要因为几乎不可避免的失望而放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