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雷马克原则

雷马克原则是指用高频的活动作为低频活动的强化物,或者说用学生喜爱的活动去强化学生参与不喜欢的活动。

行为主义学派的术语,“更有可能发生的活动可以用来强化不太可能发生的活动”,即高概率事件可以作为低概率事件的强化物。普雷马克原理就是用来帮助教师选择最有效强化物的一种方法,是指用高频行为(喜欢的行为)作为低频行为(不喜欢的行为)的有效强化物。

普雷马克原理源于1959年普雷马克的一个实验。他让孩子们从两种活动中选择一种:其一是玩弹球游戏机,其二是吃糖果。当然一些孩子选择了前者,一些孩子选择了后者。

更为有趣的是,对于更喜欢吃糖果的孩子,若将吃糖果作为强化物,便可以增加其玩弹球游戏机的频率;相反,对于更喜欢玩弹球游戏机的孩子,若以玩弹球游戏机作为强化物,便可提高其吃糖果的频率。

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三点:

1、顺序不能颠倒,即低频率事件在前,高频率事件在后。例如:如果家长对孩子提出要求“如果你保证看完动画片后能完成作业”,则不会起到强化作用。

当孩子在从事喜欢的事件时,由于自身缺乏的一定的自制力,就会无限延长该事件的时间;当转而不喜欢的事件时,由于缺乏兴趣和动力,完成质量就会大打折扣。这在实际家庭教育中也是经常出现的。

2、两种行为对学生而言要在喜恶方面存在明显的对比,即高低频率的行为进行恰当的组合。例如:同样都是学生不喜欢的事件,“做作业”和“做家务”,则不会起到预期中的强化作用。

3、要言而有信,即如果以喜欢的事件作为奖励以呈现,则学生在完成指定行为后必须予以兑现,否则不利于产生持久的效用。

例如:家长承诺孩子“如果期末能够明显进步,就去游乐场”,当孩子完成后家长却没有兑现承诺,这样将失去孩子的信任,日后再利用普雷马克原则就会存在障碍。这在实际家庭教育中也是经常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