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呼和浩特市的社保和公积金
1.养老 基数:1699.80 ,比例:公司20%,个人8%
失业 基数:680,比例:公司1.2%,个人1%,其中农村户口个人不缴费
工伤 基数:1699.80,比例:公司0.36%
生育 基数:1699.80,比例:公司0.42%
医疗 基数:2266.40,比例:公司3.6%,个人2%
大额医疗保险费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所有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00元,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同负担,各缴纳50元。 大额医疗保险费按年底缴纳,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交清,参保人员个人缴费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为扣缴。新参保人员大额医疗保险费在参保时一次性全额缴纳。
2.公积金基数680,比例6%-10%,公司50%,个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