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转专业政策2023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学上进;
2.已修读必修课程全部合格;
3.无违纪处分;
4.关于不予转专业的情形见《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
一)转专业计划及考核方案公布(2022年12月5—16日)。
各学院制定本学院2023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明确各专业接收计划、考核大纲和考核方式,专业计划接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0人,于2022年12月9日上午下班前送至教务处学籍科(3号楼211室)。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专业计划进行审核,于2022年12月16日前在校内信息网公布。
(二)学生报名与资格审查(2023年2月20日—3月22日)。
1.2023年2月20日—3月10日,学生登录综合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
2.2023年3月13—19日,转出学院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9〕8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审核结果(不少于3日),并将报名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3.2023年3月20日—22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学生报名资格,在校内信息网公示报名成功学生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学生请于3月22日前将书面申请材料交至学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