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所得怎么界定
非法所得的界定为:
1、非法所得的获取手段具有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
2、非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
3、非法所得具有多重性和复杂性。
4、非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程序才能认定。
非法所得的处理是:
1、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3、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4、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综上所述,非法所得是一切错弊性的非法收入或结余的统称。从广义来看,包括范围很广,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偷税、漏税、偷工减料、投机倒把、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等均属于非法所得。从取得方式和途径上是否有瑕疵的角度来看,非法所得即自然人或法人通过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劳动、经营、投资等行为而获得的收入。从收入的性质及是否具有公开性的角度,将非法所得分为两类: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不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其中,只有具有市场公开性的非法所得才能被纳入征税范围。从法律事实引致的后果,即从占有是否被法律所承认的角度,将非法所得定义为所有权不为占有人依法取得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所得、违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