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四妾中的三妻是指一妻二平,那么四妾是什么意思呢?
在古代,男人娶三妻四妾,主要目的是享受幸福和传宗接代。这个所谓的三妻四妾,主要是指古代社会的一种婚姻制度。这是对女性的迫害。如果男人是寡妇,他会改嫁为第二个妻子,如果女人再婚,这将是不名誉的。男尊女卑,女人只能依附于男人,这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加剧了男女之间的等级分化,所以出现了男人的妻妾成群,而女人只能彼此忠贞。
据有关史料记载,所谓三妻,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君主讲的一个故事。据说齐国国君建立后未定,甚至朝野议论纷纷。后来国君开玩笑说要做最后三个,失败了就死了,连历史学家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所以叫他第三个老婆。
中国古代的妻妾制度是世界的一大奇迹。这种制度从母系氏族消失的那一天开始萌芽,然后兴盛起来,势不可挡。在现代人看来,中国古代的“妾制”是极其不人道和残酷的。因为它把“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床帘,带进了枕头,带进了亲情中间,强行把血缘相连的家庭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两类。这真是对古代人性论的极大嘲讽,也是“仁恕”之道背后的黑色幽默。
其实中国古人很早就对嫔妃制度提出了异议。易经说:“当两个女人生活在一起时,她们的愿望并不一致,所以她们是不同的。”但是,远见卓识和人类平等胜过享乐主义和独裁,嫔妃制度依然存在,并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规则。
现在很多人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这是不对的。如果你真的生在古代就说这种话,绝对会被认为是一个没礼貌的人。中国古代还是一夫一妻制,姬妾不能算合法配偶。如果一定要这么说,那只能是“一夫一妻制,一夫多妻制”。
氏族社会时期,国家有“婚姻制度”,是只有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岳家必须有同姓侄女陪同。嫁过去的姐妹或奴隶自然属于妾,姐妹妾的身份高于奴隶,就不用说了。
后来“妃子”正式出现。家庭中的妾,虽然承担生儿育女的义务,但不能享受“妻子”的待遇。为什么?最初的原因很简单。妻的家世比妾高。嫔妃一般来自卑微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的礼物。
所以,妻是“嫁”,妾是“受”。妻子出嫁时送给岳家的财物叫“嫁妆”,而取妾时给的财物叫“买妾钱”。
《春秋·谷亮传》说:“不可为妾。”也就是说,妾是没有资格做老婆的,有妾没有老婆的男人还是未婚的“光棍”。第一个老婆死了,就算老公有满屋的小妾,也是个没老婆的鳏夫,应该另找个好人家把第一个老婆雇来。
妾的身份至此已成定局,在唐宋时期已成铁律。《唐律略论》明确规定:“我是贱人”,“我懂得买卖”,“我是有客女一年半的妻子。”
如果我被提拔做老婆,那就是触犯刑法了。一旦事情发生,夫妻俩一起被判一年半有期徒刑,还是要离婚。在这样的法律下,做了妾的女人就不再是人了,丈夫或第一任妻子虐待小妾是常事。
据《会元》“妾若取之,可遇君子而不可求夫妇。”原来嫔妃只是为了男女交接。她们只能和丈夫称兄道弟,却没有资格称之为夫妻。《礼记》中说:“买妾者,与其贱同财产。”同样是和老公同枕,为老公生孩子,而我小妾的身份只是一个买来的物品。
况且中国古代是绝对的阶级社会和宗法社会,子女的婚姻由父母决定。也许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之间,尤其是不同阶层之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应该严格规定妻妾的划分。
《礼记》也说:“奔跑者为妾,父母皆贱”,“物美价廉不结婚”。也就是说,如果年幼子女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女方没有资格做妻子,双方家庭都只认为她只是一个妾。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就“跑者为妾”的社会现状写下了长诗《井底银瓶》:
从底部的钢丝绳的底部向上拉起花瓶,花瓶很快来到绳子,但断了。玉石做的簪子放在石头上,玉簪磨来磨去却从中间折断。花瓶玉簪怎么会掉到井底的玉簪里?就像我的日子和和君的分别。说到一个家庭的旧时光,人们都说动作之间有一个美丽的影子。头发梳成美丽的发髻,像秋蝉的翅膀,将眉毛像远山一般动人地婉转。在后花园一起笑着笑着,此时我还没有与和君相遇。我在矮墙上玩青梅树枝,在柳树边上玩骑白马的先生。我在墙上你在直系远亲望,一见君知已有断肠之德。知道你断肠的话,你的终南山松柏树。情动则心如松柏,暗想着要结起一对桓想随王去。当你回家到五六点的时候,你的父母经常有事情要告诉我。官妻是妻,私奔是妾,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终于知道,国王的家不能住,但不离开家,但没有地方。我没有父母吗?我的家乡也是一家人。因为和君私奔这么久没有和家乡通消息,现在悲愤羞愧不能回家。对君来说,不过一天的婚姻,却耽误了我一生的幸福。以我的经验,告诉年轻人对女儿的爱,一定要小心不要轻易结交一辈子。
一个好女人,就因为和情人私奔,从此失去了做妻子的资格。“在你家住了五六年,你家大人频繁说话。如果你被录用了,你就是一个妻子和一个妾。你不忍心被主崇拜。”伺候公婆老公五六年,得不到老公的认可。她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她的儿子也不是夫家的首选继承人。
从这个角度来说,古代的妾制蹂躏的不仅仅是这些错过生命的女人,还有那个爱她却没有自主权的男人和她的儿子,都在这个制度下受苦。一个男人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和第一任妻子,陌生的同床异梦,被父母认可,成为第一任妻子的生育工具。
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妾制,可以看出这种制度的前提是男尊女卑。为什么女人私奔就成了小妾,男人却安然无恙?这是什么道理?再说,这种情况下成为男人第一任妻子的女人能有多幸福?
当然,在古代礼仪中,从皇帝到百姓,对男人的嫔妃数量都有严格的规定。《礼记》曰:“天子六宫,三夫人,九妻,二十七妻,八十一御。”《李周》说:“王志飞有一百二十人:末位,三夫人,九夫人,二十七夫人,八十一夫人。”
天子可以有以皇后为首的120个女人,皇后是大老婆,她有资格单独和皇帝相处。其他嫔妃,也就是嫔妃,是不能单独和丈夫在一起的,是否可以陪伴丈夫,必须得到女王的批准。到了明清时期,这一制度更进一步:皇帝选定熟睡的妃子后,将名单送皇后审核,如果皇后同意,就加盖皇后印章。如果皇后坚决不盖这个印章,皇帝往往也没办法。如果要废掉官职,取而代之,往往会影响到身后皇帝的名声。除了昏君,没人愿意冒这个险。
皇帝是天子,他的妃子最多。天子以下大臣的妃子数量在礼仪上锐减:大夫只能带两个,士族只能带一个。普通有钱人在第一任妻子五十多岁且无子女之前,是不能纳妾的。而且,所有嫔妃都不允许整夜陪着丈夫。在她们的丈夫睡着后,她必须离开。这个规则也适用于后妃。但是,规矩就是规矩,历史上上下下能遵守的人很少。
妻妾制度原本是拥有财富特权的男人的一种享受方式。他们怎么能让规则束缚手脚呢?所以,除了“妾”,还有“姬”、“丫鬟”、“艺妓”等其他称呼。每一个名字后,都有一群活在痛苦中的女人。因为无论是“姬”、“丫鬟”、“艺妓”,其实都是没有名分的“嫔妃”。因为没有合法身份,她们的遭遇比“小妾”还要惨。
据《国语》记载,春秋时期,鲁国一位医生的父亲文博去世。他的母亲警告他的嫔妃:当有外人在仪式上,你不准哭,皱眉或显示你的眼睛肿了!我不能丢我儿子的脸,让外人说他和小妾有染!如果你只是对小妾没感觉,那也行,更何况更多的男人把小妾当好玩,打骂。不要说普通人都这样,就算是在皇宫里,也不过分。王美人,汉献帝的生母,是一位五官端正的中郎将的孙女。她原本是贵族小姐,却嫁给了皇帝,不幸成了妃子,只能在第一任妻子皇后手下做奴隶和侍女。她为丈夫汉灵帝生下儿子刘勰,令皇后嫉妒。她还没从产床上下来就被一杯毒药毒死了。汉灵帝作为丈夫,并没有把王美人当回事。她只是一个妃子,所以何皇后差点没考上。虽然献帝后来当了皇帝,但他从未真正为他的母亲报仇,所以王美人默默地死去了。
北魏皇室把杀公主视为理所当然。按照规矩,王子的生母必须自杀。自然没有皇后会想死,无辜的人都是小妾。在北魏的皇宫里,嫔妃不仅成为了前妻的代孕工具,也成为了前妻的替罪羊。
明代的妃嫔殉难制度更是悲剧。这些殉难的女人都是皇帝的妃子,从来没有过皇后。清朝初年,皇太极为了争夺大位,埋葬了父亲努尔哈赤的长公主阿巴海,成为史书上的奇闻。大家都在说皇太极逼宫杀后母,抱怨阿巴海。其实努尔哈赤同时被逼死的还有两个妃子,只是没有人关注她们的名字和经历,为她们平反。老婆阿巴海死的冤,那些做小妾的女人就不冤吗?
厚妻薄妾,在宫中,尤其在官场。在唐朝的笔记小说中,有一个叫霍小玉的女人。她的父亲是霍王,母亲只是太子的“宠妃”。所以她父亲去世后,她就被剥夺了女儿的资格。母女俩被霍王官夫人及其子女赶出宫外,沦为妓女,最终遇到了一个郁郁寡欢、郁郁寡欢的人。
由于法律和社会观念的影响,古代的男人大多不把自己的“嫔妃婢女”当回事。如果他们对小妾小妾一视同仁,就会成为嘲笑的对象,认为他自我放纵,缺乏品格。
唐朝的乔爱上了他的婢女燕娘。由于她的地位低下,乔知止,一名官员,不愿意娶她。结果燕娘被吴彦思抢走了。我妈不甘受辱,抱着乔的情诗跳井自尽。吴延思把气撒在乔知止身上,诬陷他入狱,毁了他的家庭。但当时因为娶妻和纳妾是两个概念,所以人们在指责吴延思的时候,都觉得乔为丫环破屋毫无意义。
其实不管是三妻四妾,在古代的男权社会里,无疑都是男人在床上发泄欲望的工具和玩物。毫无疑问是一个被男人迫害的群体,地位低下,生活悲惨,但三太太的境遇比四妾要好。当然,也有很多家庭的妻子不如小妾。